由于取水位置发生变化,我局将重新核发六安市裕安区徐集自来水厂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法注销六安市裕安区徐集自来水厂原取水许可证(编号D341503S2021-0026),并予以公告。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