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行政许可结果(2025年9月3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六安市裕安区徐集自来水厂 | 913415037935899855 | 何凤江 | 关于六安市裕安区徐集自来水厂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裕水许可决〔2025〕13号 | 普通 | 六安市裕安区徐集自来水厂: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六安市裕安区徐集自来水厂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六安市裕安区徐集自来水厂位于裕安区徐集镇黄巷村七里半组,项目设计供水规模0.6万m3/d,供水范围为徐集镇全镇和平桥乡高皇村、新店村、王店村3个村以及平桥工业园。 二、同意项目取水方案。本项目取水水源为汲东干渠地表水,年取水量为182.5万m3 ,取水地点为汲东干渠右岸,徐集节制闸上游3800m,地理坐标详见取水许可申请书。项目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农村生活供水,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 三、项目用水指标符合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主要产品用水指标详见《报告书》)。你单位应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每年12月31日前应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报我局批准。 四、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 (GB/T28714) 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要求接入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及时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如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的需要限制取水情形,你单位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六、项目取水工程(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应及时向本机关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报送《报告书》提出的水资源管控措施清单落实情况等相关材料,经现场验收合格并获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七、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 3年内,取水工程或设施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附件:六安市裕安区徐集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2025年9月3日 |
2025-09-03 | 2025-09-03 | 2028-09-03 |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 11341403003225803Y |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 11341403003225803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