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违法建设)【8月5日】

2025-08-06 09:29 来源:裕安区城管局 文字大小:[ ]背景色:       
序号 案由 当事人基本信息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额
(万元)
处罚决定
书文号
处罚决定
日期
执行情况 作出行政
执法机关
名称或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法定
代表人
1 六安市万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六安市万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134************1P 汪*清 六安市万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裕安区西城路与横排头路交口西南侧约100米处,万鼎生态园花木销售种养基地内建设的砖混房和钢架棚共547.69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作出限期七日内自行拆除的决定。 裕城管(规划)拆决〔2025〕1号 2025-8-5 当事人暂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局
六安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六安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134************8R 李*明 六安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六安市义乌市场三期东北侧2号公寓楼北边,六安市南门开关站南边,自西向东建设了一排单层砖混结构房屋总面积为467.78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作出如下决定:1、没收六安市义乌市场三期东北侧2号公寓楼北边56平方米的配电房;2、限期七日内自行拆除除配电房之外411.78平方米的房屋。 裕城管平桥(规划)罚决〔2025〕2号 2025-8-5 当事人暂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局
合计(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