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安徽乐源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乐源年产220万平方米装饰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5-07-10 17:31 来源: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乐源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乐源年产220万平方米装饰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高新区平桥工业园平桥大道109号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乐源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志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乐源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于六安市裕安区高新区平桥工业园平桥大道109号新建“乐源年产220万平方米装饰新型材料项目”。项目拟租赁厂房约5万平方米,新上木材加工生产线12条,购置压机、开榫机、油漆机等设备共300台(套),厂区内配套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220万平方米装饰新型材料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①砂光线粉尘:砂光机、四面刨产生的粉尘采取分区负压收集方案,废气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剖分线粉尘:剖分机、砂光机、拉丝机等产生的粉尘采取分区负压收集方案,废气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开榫线粉尘:开榫机产生的粉尘采取局部密闭+负压收集方案,废气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分别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④打磨粉尘:采取分区负压收集方案,废气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排气筒(DA005)排放。

⑤辊涂、光固废气:采取局部负压收集+整体密闭收集方案,废气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排气筒(DA006)排放。

⑥烘干废气:烘干房整体密闭,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排气筒(DA007)排放。

废气有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表1中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浓度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表3中排放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表3中排放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污水管网排入六安市科净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平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木屑(含除尘灰)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活性炭、废UV固化涂料桶、废胶桶、涂胶设备废清洗液、辊涂设备废清洗液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联系电话:0564-3235513,0564-5150632

传    真:0564-3235500

通讯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安徽乐源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乐源年产220万平方米装饰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