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份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公示(三)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国家、省、市关于“放管服”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六安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试行)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企业所提供的备案材料信息内容要真实、准确、合法,不存在虚假记载,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企业已按规定在我所进行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现予以公示。咨询电话0564-3276909
六安市裕安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