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裕安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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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安市裕安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1月5日在六安市裕安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严格执行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深化财政重点领域改革,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执行情况。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60300万元,为预算的95.64%,同比增长0.04%(下同)。分部门预计:税务部门104200万元,财政部门56100万元。分主要税种预计:增值税32525万元,下降9.29%;企业所得税4812万元,下降38.05%;个人所得税1759万元,下降30.91 %;城市维护建设税6765万元,下降2.07%;契税15354万元,增长4.93%。(详见附表一)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62258万元,为预算的103.77%,同比下降4.61%。预计:民生类支出完成580433万元,占支出比重87.64%。主要大类支出预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08万元,下降4.04%;公共安全支出8724万元,下降35.31%;教育支出165019万元,增长2.86%;科学技术支出8013万元,下降35.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13万元,下降24.86%;卫生健康支出36663万元,下降31.95%;节能环保支出11231万元,增长33.54%;城乡社区支出41527万元,下降17.01%;农林水支出181158万元,增长35.33%;交通运输支出12299万元,下降24.15%;住房保障支出11692万元,下降47.30%。(详见附表一)
全区当年预算平衡预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300万元,返还性收入16182万元,体制补助收入3794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3557万元,其他各项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49923万元,省市专项转移支付5693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538万元,调入资金46144万元,上年结余3346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5万元,收入总计69888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225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9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5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44万元,支出总计698882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三)
2.区本级执行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29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04%,同比增长25.56%。分主要税种预计:增值税21772万元,下降5.93%;企业所得税4267万元,下降14.11%;个人所得税1530万元,增长8.05%;城市维护建设税3650万元,下降1.56%;契税7454万元,增长3.07%。(详见附表二)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099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2%,同比下降4.69%。主要大类支出预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99万元,下降3.87%;公共安全支出8724万元,下降35.31%;教育支出165019万元,增长2.86 %;科学技术支出8013万元,下降35.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891万元,下降25.03%;卫生健康支出36154万元,下降32.13%;节能环保支出9665万元,增长20.33%;城乡社区支出41445万元,下降16.90%;农林水支出158881万元,增长45.00%;交通运输支出12299万元,增长24.15%;住房保障支出10180万元,下降51.70%。(详见附表二)
区本级当年预算平衡预计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915万元,返还性收入16182万元,体制补助收入3794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3557万元,其他各项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49923万元,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93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538万元,调入资金46144万元,上年结余3346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5万元,收入总计671497万元。当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991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49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9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5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44万元,支出总计671497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42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2.34%,同比下降44.57%。债务(转贷)收入2499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907万元,上年结余16863万元,本年收入预计32089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11658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预计192423万元,年终结余预计11882万元。(详见附表四)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609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53.66%,同比下降59.34%。上级补助收入39万元,上年结余47万元,收入合计46183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不作安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预计46144万元,年终结余预计39万元。(详见附表五)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10107万元,为预算的101.5%,同比下降2.9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87076万元,为预算的103.7%,同比增长19.28%。当年收支结余预计23031万元,加上年结转28293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305967万元。(详见附表六)
(五)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省政府批准全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564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829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68174万元。2024年我区政府债务余额8257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72667万元,专项债务553113万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以内。
2.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2024年全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2761万元,其中新增再融资债券9943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22000万元、医疗9900万元、农林水利10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9100万元、社会事业1500万元;再融资债券主要用于偿还债务本金。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具体详见《裕安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上述执行数字在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所变化,将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聚焦纾困解难,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四网联通兑现政策服务46项,受惠企业224家,奖补资金3210.25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争取上级各类涉企奖补资金1724.49万元,包括国家中小企业发展、省级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助企纾困)等资金;拨付区级财政政策奖补资金3416.58万元,包括工业发展、商贸流通等领域。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发布采购意向92个、采购公告83个、合同公告81个、已支付3857.97万元,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共10个。助力农副产品销售。“832”平台农副产品预留金额81.09万元,已下单95.25万元,完成支付金额84.64万元。
(二)精耕“三农”沃土,乡村振兴动能强劲。强化资金投入保障。累计投入3887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区建设高标准农田9万亩,其中8万亩为国债资金安排项目,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5032.12万元。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全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30.4%,阶段性完成全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9.8%以上目标。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对全区种植业、养殖业、森林等共投保费6082.33万元,理赔金额5522.21万元。积极推进国债项目实施。上级下达增发国债项目9个,安排国债资金79127.53万元,已拨付资金67569.49万元。超长期国债项目3个,安排资金19810.35万元,已拨付资金1408.03万元。精准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全区小额信贷累计投放额16129.95万元、3671户,今年新增5954.1万元、1488户。推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共投入1703万元建设17个项目,已拨付资金709.14万元。
(三)完善保障体系,民生福祉持续增进。规范惠民惠农资金打卡发放。全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平台累计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85416.01万元、惠及24万人,其中通过社保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82487.16万元、惠及23.1万人。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拨付就业补助及人才资金3146.7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贴息1385.11万元。兜牢社会保障底线。发放城乡低保21610.55万元、优抚对象补助6086.14万元、城乡特困9082.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947.27万元等。增强医疗保障能力。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6839.49万元,投入9900万元用于区中医医院建设二期工程及裕安区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267.55万元。教育科技文旅投入稳定增长。投入165019万元支持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投入文化旅游类相关资金2422万元,投入12708万元助力全区科技创新发展。生态环保投入持续加大。争取中央、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36.5万元,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3118万元。拨付城区和农村环卫作业资金12818.59万元、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资金5218.78万元。
(四)强化财政管理,全面提升治理效能。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制定《裕安区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部门预算编制领导组,大力推进改革。从预算编制源头进行整合,以财政资金整合推动跨部门协同。坚持部门单位“先谋事、后排钱”,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持续推进财政绩效管理。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象14个,涉及金额58697万元,已形成14份评价报告并反馈相关单位,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完成整改。全力提升项目评审质效。完成结算审核项目170个,送审金额142151.45万元,审定金额132678.29万元,综合审减率6.66%。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中央直达资金下达183831万元,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进度100%。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收回各类财政存量资金10014.3万元。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周密部署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对财经领域五个方面问题进行自查检查;做好小金库防治排查,对2023年度部门决算和2024年度部门预算进行“回头看”检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督促指导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落实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加强乡村财政资金监管。对19个乡镇和部分村的财政财务及“三资”业务进行互审。开展群腐“小切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乡村自查问题207个,全部整改到位。区级督查发现542个问题(其中资金方面问题210个),完成整改524个,正在整改18个。对韩摆渡镇马家庵村等37个村开展村级财务提级监督工作。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预警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开展公务接待费超预算问题专项排查整顿工作。专项排查102家区直单位及二级机构2018年至2023年公务接待活动,督促20家单位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五)聚焦国资改革,资产资源活力焕发。强化资产全过程管理。加强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流程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对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对全区22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并对26个专项债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单位开展清产核资,确保账实相符。盘活各类存量资产。通过推进共享共用、实行优化调剂等多种方式做到应盘尽盘。今年以来,盘活存量资产27630万元。推动国有企业治理规范化。督促区属国企按照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对企业投资监管、财务监管、监督追责等重点业务全覆盖。区财政局党组前置研究讨论区属国企重大经营事项71项。建立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印发《关于六安市裕安区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六)突出金融赋能,经济发展成色更足。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区担保公司本年新增政银担181200万元;大力拓展“税融通”业务,区担保公司新增“税融通”业务11726万元,惠及企业29户;落实续贷过桥政策,本年新增周转贷款金额68600万元,扶持企业145家。开展金融服务进园区活动,召开各种形式银企对接会6场,解决融资需求38061万元。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对全区8家“雁阵计划”上市后备企业按照梯次推进要求,进行分类培育、辅导和推荐,实现精准扶持,及时兑现各种上市挂牌奖励35万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2024年全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2761万元,其中新增再融资债券99431万元。全区共发行专项债项目7个,发行金额43500万元,已支付42843万元,支出进度为98.5%。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5次,发放宣传品10000余份;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内公司机构106家,对区内“7+4”类地方金融组织开展3次全面现场监督检查,累计检查公司22家;完成非法集资陈案结案4件。
一年来,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努力克服了经济下行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充分利用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多种政策工具,立足自身,进一步加强预算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控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部门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为全区经济运行回升向好提供较有力的财力支撑。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财政收支总体上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各领域刚性支出不断增强,预算平衡难度较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兜牢“三保”底线压力加大;有些部门预算编制精准性不够,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有些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绩效管理质量和结果运用有待提升;部分单位财经纪律意识不强,财会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地方债务负担较重,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5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1.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横向拓展、纵向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加强新时代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裕安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2.主要任务。一是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将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控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二是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将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变化、政府支出责任、财政事权范围、政策资金绩效等,动态编制和调整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三是持续开展政策资金统筹整合。落实支出政策清理任务,继续按照“谁出台、谁清理”的原则,常态化清理无效、低效和重复政策。完善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预算安排统筹使用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形成支出合力。四是健全预算安排约束机制。完善年度预算安排与人大审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发现问题及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机制,加强各类监督成果运用,根据情况依规核减直至取消预算。
(二)2025年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区预算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编制。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66700万元,较上年预计实绩数增长4%,加上级补助收入310002万元,调入资金7549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44万元,收入总计5583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54507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3.11%,债务还本支出1271万元,上解支出2566万元,支出总计558344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七、九)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42068万元,增长6.8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2987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3.24%。(详见附表八、九)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55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882万元,收入总计717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48992万元,调出资金1799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还本支出4795万元,支出总计71785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十)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安排575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万元,收入总计575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安排39万元,调出资金57500万元,支出总计57539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十一)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安排315326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安排293408万元。(详见附表十二)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四、2025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5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用好用足积极财政政策空间,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稳妥抓好财政风险化解,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财政重点改革。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完善预算执行机制,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监控体系,确保预算资金按进度、按规定用途使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直接挂钩,推动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融合贯通,确保财政资金依法依规高效使用。常态化开展支出政策和项目资金清理,强化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
(二)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持续培植新增财源,巩固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全面加强收入征管,强化收入精细化管理,加强收入调度,全面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目标。加强新一轮区乡财政管理体制运用,盘活存量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为区级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严格落实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若干措施,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切实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支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拓展实体经济融资渠道,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优化营商服务环境,拓宽“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覆盖面,助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四)筑牢财政安全发展底线。始终坚持将“三保”支出摆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强化“三保”支出库款保障,筑牢“三保”底线。加强隐性债务动态监控,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完善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机制,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着力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加快陈案化解进度,与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稳妥精准化解金融风险。
(五)强化资产资本管理。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分类推进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有效增加企业经营收入;规范和加强区属国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加财政收入;加强资产使用绩效管理,通过拍卖、出租、划转、公物仓调剂等方式,分类盘活区内存量资产资源。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锚定目标、勇毅前行,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中国式现代化裕安建设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2025年1月2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