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前情况】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公告
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且公示期无异议,现予长期公告,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各乡镇、村在计划下达7日内,要在所在的乡镇、村公告栏上张榜公告,并留影像资料备案;
二、项目计划下达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抓紧组织设计、招投标、施工,以尽早发挥项目效益,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三、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调整项目,确保项目的严肃性;
四、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发改委项目办:0564-3213235 1071671113@qq.com 裕安区政府三楼314室
财政局农业股:0564-3301855 1191820690@qq.com 裕安区政府四楼416室
乡村振兴局项目股:0564-3301302 yaqfpb@126.com 裕安区政府三楼340室
防止返贫和乡村振兴服务热线:12317
附: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裕安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