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内容】裕安区关于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国开办发〔2019〕7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和《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7号)文件精神,裕安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草案)已经区发改委、乡村振兴局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投诉监督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发改委项目办:0564-3213235 1071671113@qq.com 裕安区政府三楼314室
财政局农业股:0564-3301855 1191820690@qq.com 裕安区政府四楼416室
乡村振兴局项目股:0564-3301302 yaqfpb@126.com 裕安区政府三楼340室
防止返贫和乡村振兴服务热线:12317
附件:裕安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xlsx
裕安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