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办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事项流程公开指南

2024-03-28 09:08来源:裕安区公安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受理部门: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户籍管理部门

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

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

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婚生的提供,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离婚证及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在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落户或依双方协商结果办理。(婴儿出生登记前父母离婚的提供)。

办理时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