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事项流程公开指南

2024-02-20 09:04来源:裕安区公安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受理部门: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户籍管理部门

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证明材料:

1、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2、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3、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

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

1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

3、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           

1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 

3、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 

3、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