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项目批准(申报要求、材料清单、办理时限、联系方式、受理机构、监督方式)

2024-01-09 12:01来源: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申报要求: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0]4号)文件,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矿权所有人为企业法人,正在实施基建或者正在组织生产的矿山。

一、材料清单:

1、 项目申请书 

2、 预算项目建议书

3、 项目可行性报告

4、 项目评审报告

5、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6、 采矿权灭失证明

二、办理时限:自接到申报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如无法办理将书面告知。

三、受理机构: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联系方式0564-3966631

五、监督举报方式:0564-3966681

六、地址:凯旋国际广场21-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