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强制扑杀补贴

2024-04-01 19:14来源:裕安区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裕安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承办机构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服务对象

因动物疫情被扑杀畜禽的养殖主体、养殖户

四、申请条件

因动物疫情被扑杀畜禽

五、补贴标准。

鸡鸭:10/只,鹅:50 /只,猪:800/头。

六、申报材料

1)扑杀原因和数量的确认材料;

2)无害化处理的确认材料;

3)申请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申请主体的对公账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或申请人的银行卡号及联系方式。

七、服务流程

1.受理: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

2.审查:核实人员审查材料;

3.决定:审查合格后,汇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4.办结:打卡发放补贴资金。

八、办理时限

常年受理,自收到申报材料起,60个工作日办结。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咨询方式/监督方式

(一)咨询方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电话:0564——3236613

(二)监督方式: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564——3236352

十一、办理地点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区农业农村局30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