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强制扑杀补贴

2025-01-01 18:24 来源: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补贴对象

因动物疫情被扑杀畜禽的养殖主体、养殖户

二、补贴范围

因动物疫情被扑杀畜禽

三、补贴标准

鸡鸭:10/只,鹅:50 /只,猪:800/头。

四、申请程序

1.受理: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

2.审查:核实人员审查材料。

3.决定:审查合格后,汇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4.办结:登记备案办结,打卡发放补贴资金。

五、申请材料

1)扑杀原因和数量的确认材料;

2)无害化处理的确认材料;

3)申请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申请主体的对公账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或申请人的银行卡号及联系方式。

六、咨询方式

3236631

七、受理单位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八、办理时限

常年受理,自收到申报材料起,60个工作日办结。

九、联系方式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农业农村局305办公室;联系电话:3236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