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2023-11-09 17:56作者:严娟来源:裕安区住建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1、制定背景和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根据2021年省住建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和2023年省住建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徽省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计划,制定了《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2、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确保完成全区26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对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行动态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危房改造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

3、研判和起草过程。20232月,区住建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排查和年度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全面排查、乡镇申报和部门认定,确定了年度危房改造实施对象。根据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起草了《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4、工作目标。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同时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对象户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

5、主要内容。一是明确补助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二是明确补助标准,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的,补助农户2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农户0.6万元;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包括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建筑工匠培训、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等。

6、创新举措。一是通过集中排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方式掌握保障对象住房安全状况;二强化了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管理;三是加强了对农村危房改造档案信息和资金使用的管理;四是明确了要纠治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取得实效。

7、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考虑。一是建立了“农户自查、乡镇排查、区级巡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确立了“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的审核审批程序;三是加强了对危房鉴定、质量巡查、工匠培训、工程验收等过程管理;四是明确了危房改造工作月报制度,保障了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动态掌握保障对象住房安全状况,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及时开展安全鉴定,将鉴定为CD级的危房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