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禁止开垦的陡坡地范围

2024-02-05 16:49来源:裕安区水利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有效控制裕安区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降低自然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全区实际,现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予以公告。

一、范围

全区各乡镇(街道)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地均属于陡坡地。

二、相关要求

(一)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二)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