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裕安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2024-04-02 19:16来源:裕安区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补贴对象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涉及土地流转按合同明确约定执行)。

二、补贴范围

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补贴资金发放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依据(对因遗留问题未确权的耕地,暂以二轮承包面积为依据),没有特殊情况,补贴依据和面积相对稳定不变。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三、补贴标准

按照省下达补贴资金总量,根据各乡镇汇总上报的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全区统一亩均补贴标准。

四、申请程序(发放步骤)

补贴面积登记与核实、补贴资金分解与造册、打卡发放。

五、申请材料

六、咨询方式

  0564--3236681

七、受理单位

    承保耕地所在地村民委员会

八、办理时限

每年6月底前(2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电话: 0564--3236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