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师团】裕安区“八五”普法讲师团信息(沿用)
裕法宣办〔2021〕10号
关于成立裕安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乡镇街、高新区,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按照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决定成立裕安区“八五”普法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组成人员
讲师团组成人员经各部门广泛推荐,由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行业骨干组成(名单见附件1)。
二、讲师团成员任期
讲师团成员任期从聘任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各成员在任期内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及时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解聘申请。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讲师团成员应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承担以下四项任务。
(一)根据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安排或有关单位的邀请,为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进行授课和辅导。
(二)承担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讲、法治宣传教育教材编写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命题等相关工作。
(三)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关理论研究,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建议。
(四)深入基层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公益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注重依托讲师团的资源优势,努力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参与各项普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二)讲师团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普法活动的关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普法工作任务。
(三)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掘当地法律人才资源,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为深化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法治裕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五、联络方式
各地各单位邀请讲师团成员授课时,应与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安排授课人员。直接与讲师团成员联系的,请及时告知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裕安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六安市裕安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裕安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张世军 裕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华 斌 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王 甦 裕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蔡以中 裕安区司法局小华山司法所所长
李世法 裕安区司法局西河口司法所所长
殷翔宇 裕安区殷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庞 路 裕安区司法局韩摆渡司法所所长
杨财新 裕安区委党校教师
樊玲玲 安徽翱亚律师事务所主任
涂有梅 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副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