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六安市裕安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裕安区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2-13 10:54来源:裕安区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防疫优先,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免疫,筑牢动物防疫安全屏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工作的通知》(皖农医函〔202346 号)精神,我区组织制定了《裕安区2023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六安市裕安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2023213

裕安区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一、免疫病种和目标要求

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对全区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 H5亚型和 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全区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全区所有牛、羊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全区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目标要求: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

对散养动物,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养殖场及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程序化免疫。

二、时间安排

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时间分别为:春防4--5月,秋防9--10月。

三、全面实施“先打后补”。

今年是实施“先打后补”工作第3年,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经验,严格按照《安徽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采用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实现全覆盖,并按时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和报送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和疫苗管理。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养殖者自主免疫意识,提高科学养殖和防疫水平。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各乡镇要组织好村级防疫员和“先打后补”户的免疫技术和相关政策宣传培训。进一步强化疫苗使用管理,规范强免疫苗发放、领取程序,严格执行核发制度,杜绝“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领取政府采购苗。

(二)全面做好畜禽免疫注射工作。各乡镇要组织防疫员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工作原则,开展集中强制免疫。对辖区内散养畜禽和没有自免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畜禽进行集中免疫注射,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对暂不宜注射的畜禽要做好未免登记工作,及时进行跟踪补免。乡镇畜牧兽医机构、村级防疫员、养殖场(户)要做好免疫记录,确保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养殖场(户)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

(三)加大消毒灭源力度,严防病原扩散。各乡镇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督促 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以及贩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集中免疫期间,各乡镇要对辖区养殖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消毒灭源活动。

(四)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做好消毒药品、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有效组织、快速应对、严格处置。

(五)抓好检疫监管工作,严格市场准入。产地检疫要切实做到现场检疫。屠宰检疫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标准、步骤进行,做到同步检疫、有宰必检。严防未经检疫的畜禽及其产品上市交易,严禁对未经免疫、没有免疫档案及来源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开具检疫合格证明,确保上市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

(六)做好免疫进度上报工作。春秋集中防疫期间,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的收集统计工作,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五、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保障机制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对防疫器械配备、防疫档案印制、交通补贴等防疫工作必须经费地方财政要给予保障。要进一步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规模养殖场授权自免、月补免日、免疫效果监测和疫苗空瓶回收集中处理等制度规定,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积极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对免疫不合格和新生、新补栏畜禽及时补免,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确保可追溯,并接受畜牧兽医机构的监督检查。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要求

   各乡镇要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目标任务,坚持防疫优先,认真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切实筑牢全区动物防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