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河湖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
禁采区:
裕安区淠河河段横排头以上迎水侧距离岸坡坡脚110m以内范围全部划为禁采区;横排头以下河段堤防迎水侧距离堤脚130m范围以内全部划为禁采区。望江寺大桥上2000m至王滩顶冲段,划为禁采区。
罗台顶冲段上游至南土城下游,划为禁采区。
禁采时间:
淠河汛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主汛期为6月1日至8月31日,主汛期内禁止一切采砂作业。主汛期外,当省或市或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淠河IV及以上防汛预警,或淠河水位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时,禁止采砂作业。横排头以上可采区,按横排头水位站警戒水位54m(废黄河高程系)确定禁采期,横排头以下可采区,按幸福涵水位站警戒水位23.5m(废黄河高程系)确定禁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