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裕安区涉农补贴领域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事项申请指南

2025-01-01 16:36 来源: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补贴对象(承办机构)

培训机构

二、补贴范围(培训对象)

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重点面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重点面向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等。

三、补贴依据及标准

省以上补助资金按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的标准测算,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按有关要求拨付至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对参训农民开展免费培训。

四、申请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区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各类培育对象当年不重复,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五、申请材料

 学员填写遴选表(附后),经村委会盖章,乡镇审核盖章后交所在乡镇农管站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审定,由招标确定的培训机构对学员开展培训。

六、受理单位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七、咨询电话

 0564--3236683

八、办理时限

以具体培训通知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64--3236683QQ3057160032

 

 

 

 

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

(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家庭人口

 

 

家庭人均 纯收入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培训类型

 

培训专业    (产业、岗位、工种

 

村委会意见

 

盖章

     

乡(镇)政府意见

 

盖章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