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本级公租房申请所需申报材料

2024-04-18 08:21来源:市住建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公租房申请对象有三类,根据申请对象不同所需的材料也不同:
(一)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属城市低保家庭的,提供《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属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提供主管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成员月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家庭主要资产证明材料(原件);
5.房屋权属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或房屋档案查询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原件);
6.其他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残疾证、优抚证等)。
(二)住房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办理的正式录(聘)用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企业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原件或验原件,收复印件);
5.房屋档案查询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原件)。
(三)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或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提供住房证明,房屋档案查询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原件)。
二、申请流程
申请资料由街道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区房管部门、区民政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核合格后进入轮候等待摇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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