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2024-04-01 19:42来源:裕安区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2146)。

二、承办机构

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裕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补贴对象

区生猪养殖养殖场(户)。

四、补贴范围

在养殖环节生猪死亡并且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补贴标准。

生猪无害化处理猪80/头。 

六、申报材料

1)生猪无害化处理现场拍摄的照片;

2)填写无害化处理登记表,此表有乡镇负责人及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签字。

3)提供无害化处理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一卡通”存折及申请人的联系电话;

七、服务流程

1.受理: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

2.审查:核实人员审查材料。

3.决定:审查合格后,汇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4.办结:登记备案办结,打卡发放补贴资金。

八、办理时限

即办;常年受理,区财政一年一次统一集中打卡支付。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咨询方式

1、乡镇:各乡镇农综站,

2、区级: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电话:0564——3236613

十一、办理地点

各乡镇农综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