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一、办理依据
《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2】146号)。
二、承办机构
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裕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补贴对象
区生猪养殖养殖场(户)。
四、补贴范围
在养殖环节生猪死亡并且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补贴标准。
生猪无害化处理猪80元/头。
六、申报材料
(1)生猪无害化处理现场拍摄的照片;
(2)填写无害化处理登记表,此表有乡镇负责人及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签字。
(3)提供无害化处理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一卡通”存折及申请人的联系电话;
七、服务流程
1.受理: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
2.审查:核实人员审查材料。
3.决定:审查合格后,汇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4.办结:登记备案办结,打卡发放补贴资金。
八、办理时限
即办;常年受理,区财政一年一次统一集中打卡支付。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咨询方式
1、乡镇:各乡镇农综站,
2、区级: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电话:0564——3236613。
十一、办理地点
各乡镇农综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