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办理流程

2025-01-01 16:11 作者:黄传荣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背景色:       

1申请: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申报或者自愿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受理: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污染防治股依法对服务对象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并说明理由;

3.审查: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污染防治股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并组织踏勘现场; 符合审批条件的,进行审批;

4.办结: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污染防治股送达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