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企业职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1.事项名称:企业职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2.事项简述: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遗属,由遗属或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办理。
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 恤金。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十六条: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3.办理材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表;死亡人员身份证明;直系亲属身份证。
4.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5.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网上办结。
7.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8.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人社综合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0564-5150675
11.监督投诉渠道:0564-330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