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2024-04-03 17:55来源: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1.  文件依据: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六、大力促进就业公平……要指导督促各地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的政策(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2023年起,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必需材料。

2.申请条件:高校毕业生。

3.申请材料: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4.办理流程:1、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至安徽省公共招聘网或前往六安市裕安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2、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工作。3、反馈办理结果。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办理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43号裕安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高层次人才暨吸收大学生创业创新“一站式”服务窗口;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办事大厅http://61.190.31.165:8138/business/website/home/home.html

7.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申请人信息进一步核查,符合条件直接反馈办理结果。

9.咨询电话:0564-3310203   监督电话:0564-332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