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失业登记

2025-03-19 11:09 来源:裕安区鼓楼街道 文字大小:[ ]背景色:       

1.对象范围:①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

②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③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

④劳动者失地(失林)的;

⑤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⑥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

⑦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离退休。

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3.受理条件: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市城乡劳动者或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劳动者,可办理失业登记。其中,“劳动年龄内”是指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内;“有就业要求”依据个人申请;“处于无业状态”依据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

4.申请材料: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5.办理流程:申请人可通过窗口、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申请办理。①申请人通过网络或窗口向区就业中心提出失业登记申请;②窗口经办人员受理并审核申请人信息,通过比对用工备案及社保系统,核实失业人员情况;③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审核办结并反馈结果。

6.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7.办理地点(方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北塔北路与淠河中路交叉口鼓楼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电话通知、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9.咨询电话:0564-3217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