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新店村、王店村合编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为落实《国务院五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的通知》要求,促进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结合平桥乡新店村、王店村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新店村、王店村合编村庄规划(2021—2035年)》。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
一、规划范围
平桥乡新店村、王店村国土总面积为1509.96公顷,规划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外国土空间,规划面积为1157.96公顷,其中新店村城镇开发边界外国土面积397.49公顷,王店村城镇开发边界外国土面积760.47公顷。
二、规划期限
2021-2035年,其中近期2021-2025年;
三、主要规划内容
规划新店村、王店村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72.19公顷,其中新店村村永久基本农田123.72公顷,王店村永久基本农田148.47公顷;规划新店村、王店村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115.32公顷,其中新店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29.05公顷,王店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86.27公顷;
规划定位:以新店村、王店村的乡村自然风貌和优良交通区位为基础,立足丰富的农业资源,挖掘村庄潜力和优势,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将片区打造为集农业种植、水库观光、田园休闲、科普研学、物流配套功能于一体的城郊型宜居田园生活社区;
产业布局:构建“一带一轴双核五片区”的产业总体布局,“一带”(平桥大道乡村产业发展带),“一轴”(X009县道产业发展轴),“双核”依托新店村、王店村村部形成综合服务核,“五片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田园乡村示范区、生态休闲观光区、水库休闲娱乐区、林果采摘体验区)
四、公示内容
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要求,公示成果包括“两图一表一则”,即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重点区域总平面图、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和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详见附件。
五、公式方式
网上公示: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人民政府网站。
张贴公示:新店村、王店村村委会公告栏。
六、公示时间
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3月7日,公示期1个月
七、意见反馈方式
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人民政府:高琦 13956142450。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位置 |
规模 |
建设方式 |
实施年限 |
道路交通 |
1 |
新店村通组道路硬化 |
新店村 |
4850米长,3米宽 |
包括张郢循环路700米、柴家岗路400米、段家路400米、青年塘路500米、贾小庙付家路300米、胜利断头路600米、杨大山路800米、王大庄青年塘中埂路800米、王郢田家路350米等) |
2023-2025 |
2 |
王店村通组道路硬化 |
王店村 |
4740米长,3米宽 |
付庄路、窑厂路、丁庄路、汪庄路、库塘路延长段、小围路、陈庄路、史庄路、张庄路等) |
2023-2025 |
|
产业发展 |
1 |
农副产品仓储运输基地 |
新店村部 |
1.50公顷 |
依托区位优势,打造农产品仓储物流基地 |
2023-2025 |
2 |
青年塘水库农旅项目 |
青年塘 |
1.05公顷 |
利用现状水库资源打造休闲垂钓、特色农庄、农家乐等项目 |
2023-2025 |
|
3 |
石材加工厂扩建 |
王郢 |
1400平米 |
现状石材加工厂规模扩建 |
2023-2025 |
|
4 |
仓储物流项目 |
墩塘 |
1.98公顷 |
新建仓储物流基地 |
2023-2025 |
|
5 |
仓储物流项目 |
王店 |
3.00公顷 |
新建仓储物流基地 |
2023-2025 |
|
6 |
工厂扩建 |
库塘 |
0.10公顷 |
现状厂房扩建 |
2023-2025 |
|
7 |
蔬果采摘基地 |
枣树 |
1.95公顷 |
依托现状种植基础,融入互动体验、亲子采摘类项目 |
2024 |
|
村庄建设 |
1 |
新店村重点片区建设 |
独山路南侧 |
— |
人居环境提升 |
2024 |
2 |
王店村重点片区建设 |
王店组 |
— |
健身广场、停车场地、水塘节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
2023-2025 |
|
3 |
王店村农机服务站 |
库塘 |
0.27公顷 |
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建设提供综合服务 |
2023-2025 |
|
4 |
新店村各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 |
新店村 |
— |
村内道路、庭院绿化,空地及房前屋后整治 |
2023-2025 |
|
5 |
王店村各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 |
王店村 |
— |
村内道路、庭院绿化,空地及房前屋后整治 |
2023-2025 |
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一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新店村、王店村耕地577.57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62.5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
新店村、王店村林地224.2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
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新店村、王店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9.79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4.农村宅基地
新店村、王店村农村宅基地97.61公顷。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新店村、王店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49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医疗卫生、教育设施建设。
6.商业服务业用地
新店村、王店村商业服务业用地3.70公顷。主要用于商业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7.工矿用地
新店村、王店村工矿用地5.05公顷。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8.交通运输用地
新店村、王店村交通运输用地13.69公顷。主要用于停车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9.公用设施用地
新店村、王店村公用设施用地0.72公顷。主要用于水工和供电设施建设。
1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新店村、王店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30公顷。主要用于村内广场建设。
11.留白用地
新店村、王店村规划指标留白4.00公顷。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2.陆地水域
新店村、王店村陆地水域135.35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