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机关事业单位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一、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1.《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69号)全文。
2.《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全文。
3.《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全文。
三、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凭证》、《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无需领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45,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六安市裕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裕安区政府后楼五楼511。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330135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330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