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裕安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缴费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26 08:50 信息来源:裕安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裕安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参保缴费政策解读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民工程,很大程度上帮助参保人减轻家庭因病就医的经济负担。目前,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经正式开始,今年与往年最大的变化是缴费标准跟缴费方式的变化。非常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裕安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面我将就相关政策向各位媒体朋友进行介绍。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有力、有序、有效组织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缴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2]6号)、《安徽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举措的通知》(皖政办[2022]6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六政办明电〔2022〕29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及时制定了参保缴费通知及相关配套政策同步上报区委政府研究审定,形成《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真正将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的这一项重大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政策要点解读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原则,以2021年末公安部门统计报表户籍人口数为基数,除去职工医保数,96%的参保率确定目标任务2023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数为874734人。

二是明确筹资标准。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2]6号),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960元,其中政府各级财政补助每人610元,约占居民医保年筹资额的三分之二。2023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我市执行的是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即每人350元。

三是明确参保对象。1.具有本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2.非本户籍但持有本居住证的城乡居民;3.本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四是明确参保时间。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春节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可以延长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按规定参保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

五是明确参保方式。1、居住在农村的本户籍农村居民,由乡镇组织村委会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乡镇负责做好参保人员的报盘和缴费工作。2、居住在城镇的本户籍居民,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街道负责做好参保人员的报盘和缴费工作。3、非本户籍的常住人口可以持居住证到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村委会(社区)办理登记参保。4、户籍的各类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皖西学院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

六是明确参保渠道网上自助缴费,手机端可通过微信、皖事通 APP 等渠道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进入。线下缴费,可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代办点现场办理,由基层代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缴费。

七是明确资助范围。为减轻困难群众缴费负担,继续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350元,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315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28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175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缴费政策创新点

一是进一步完善其他特殊群体资助参保政策。1、重度残疾人参保,继续给予100%全额350元资助2、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计生特困家庭户参保,继续给予100%全额350元资助。3、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和双女家庭,继续给予50%定额175元资助。4、全区破产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区政府全额代缴350元。

二是有效做好跨制度参保的衔接。对符合规定的中断职工医保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救助对象,以及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四、医保电子凭证注册及使用

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为方便您更好享受住院报销、门诊统筹、家庭共济等医保政策和“互联网+医保”服务,避免影响您就医购药相关待遇,请及时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目前全区所有500家定点医药机构均支持医保电子凭证使用。

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我的”一栏注册验证登陆,进行激活领取使用。并可在“我的家庭成员一栏”代为绑定其他家庭成员,非常方便。

2、微信开通方式:点击我—服务—生活服务—医疗健康,找到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激活领取使用;

3、支付宝开通方式:搜索“医保电子凭证”点击“激活刷医保”,进行激活领取使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惠民工程,坚持应保尽保原则,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是解决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更是全区能否实现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一项硬性指标,更是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防范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可以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压仓石”。下一步,我们将以“医保民生工程宣传”“医保进病房”等活动为契机,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提升首位度,担当抓落实,加强宣传发动,扩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把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好处讲清楚、讲明白,加大参保扩面征缴力度,促进全民参保,为打造精致、幸福、充满活力的幸福裕安贡献医保力量。

以上就是对裕安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政策解读,如大家对我区参保工作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64-3267206

标签: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