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对象 | 检查事项 | 抽查主体 | 抽查依据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1 | 乡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给付 | 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国家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同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优待。 | 随机抽查 | 5% | 一年不超过4次 |
2 | 乡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 参战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重点优抚对象的定期生活补助 | 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国家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参战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退出现役的人员,以及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年满60周岁、在国家建立定期抚恤金制度时已满18周岁的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 随机抽查 | 5% | 一年不超过4次 |
3 | 乡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 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随机抽查 | 5% | 一年不超过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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