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小华山街道关于开展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街办〔2023〕92号
为进一步落实群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治理群租房管理乱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住建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裕安区城区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裕住建〔2021〕104号),现结合我街实际,就我街辖区开展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改善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提升住房租住环境,减少因群租房而产生的住房、治安、消防、电气等安全隐患,建立群租房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及利用阳台改设厨房使用瓶装液化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违法搭建建筑物、加装墙体构造物;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擅自拆改燃气管道等设施。(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
(二)出租房屋时,没有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参照合肥市人均租住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执行);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三)私有房屋出租的,没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公安机关备案。(依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违反《群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标准》相关要求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群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五)房屋出租人(转租人)房屋租赁价格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从事租赁经营的企业,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没有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
(六)出租房屋没有依法纳税。(依据《安徽省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排查阶段(2023年8月20日—9月20日)
统筹整合社区协管员、网格员、水电气抄表员等力量和数据资源,依托物业管理单位,采取入户走访、数据分析等办法,全面深入开展群租房排查梳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力求房屋底数清、房屋结构清、居住人员清、安全隐患清、违法租赁情况清。要将排查梳理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建档立册,为下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积累基础资料。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3年9月21日——12月20日)
由街道牵头集中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联合整治工作。各社区、派出所、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税务、房管、消防大队、供电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深入整治治安、住房、消防、电气等方面突出安全问题。统一组织整合整治力量,按照全覆盖、滚动式、无死角的要求,全面清理登记群租房,建立问题隐患和责任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大对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形成声威,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21日—2024年)
1.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抓好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和服务租赁中介机构、物业管理单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全面告知应承担的法律和安全责任,增强其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选择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增强宣传的实际效果。
2.加强“数据赋能”。按照社会化、智能化要求,加快推进租赁住房登记备案信息、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租赁登记信息,以及水电气用量异常等群租房相关数据的采集汇聚和共享应用,及时发现异常、可疑信息,精准引领群租房整治和管理工作。
3.强化管理机制。依托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将群租房管理纳入全要素网格,构建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房屋出租人(转租人)互为一体、相互监督的日常管理机制。经常性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努力实现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社会化、规范化、信息化。积极探索群众提供出租房屋信息、举报违法违规奖励制度,设立举报和投诉电话,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群租房管理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围。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落实群租房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问责有人,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遇有重大事项及时进行研究会商,不断提升群租房专项整治的工作水平和工作绩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各社区报送一名群租房专项整治联系人,每月15日前报送群租房排查和整治情况。
联系人:李锐
附件:1、关于成立小华山街道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2、小华山街道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小华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日
附件1
裕安区小华山街道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田小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程 萍 人大工委主任
伍树炜 党工委副书记
黄道新 办事处副主任
杜学琴 办事处副主任
龚义明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汪仁敏 党工委统战委员
郭玉山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方 圆 党工委政法委员
王晓峰 党工委宣传委员
张晓峰 党工委组织委员
王文志 人大工委副主任
成 员:李 俊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汪 畅 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刘 捷 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尤智慧 派出所所长
肖 军 城管大队大队长
吕 政 城管中队队长
张博文 六梅路社区书记
石允峰 江南社区书记
邵 静 香樟社区书记
许媛媛 和顺社区书记
章晶晶 恒生社区书记
童庆国 华府社区书记
王 芳 园艺场社区书记
赵 畅 政务新区社区书记
叶龙会 春江社区书记
江丽丽 河滨社区书记
肖爱龙 十里岗社区书记
刘颂洋 街道人大、人武干事
李 锐 安检所工作人员
顾金汤 安检所工作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李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接、联系和信息上报。
附件2
小华山街道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社区 |
小区 |
楼栋房号 |
隐患情况 |
整改情况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