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成立鼓楼街道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 09:39 信息来源:裕安区鼓楼街道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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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9

 

各社区、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六安市裕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的通知》( 裕防办[2022] 30号)文件精

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鼓楼街道消防工作站,并将相关内容明确如下:

一、组织架构

鼓楼街道消防工作站站长由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李涛担任,下辖火灾防控组和专职消防队:

(一)火灾防控组

  :   应急管理所所长

          应急管理所工作人员

       仁树 应急管理所工作人员

各社区居委会要同步组建由党员、干部、社区居民、网格员等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并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专职消防队

由于我街辖区毗邻区消防救援大队龙河路,街道办事处将与区消防救援大队龙河路合作,开展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火灾防控组:协助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培训和火灾辅助调查等工作。

(二)专职消防队:负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初期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

   

附件1.鼓楼街道消防工作站职责

2.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裕安区鼓楼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10


 

 

附件1

鼓楼街道消防工作站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将辖区消防建设和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消防下作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三、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实施奖惩。

四、指导和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在重大节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建立固定消防宣传设施,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每月一次的消防宣传,提高公民火灾防范意识。

六、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辖区单位建立群众性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扑救,配合处理火灾善后。

七、按照上级要求,根据辖区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协助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八、重视和加强消防工作, 为开展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附件2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以救早、灭小和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

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作

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人员配备

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委会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

三、消防站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

四、岗位职责

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

守,每班不少于3人。

(二)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六、管理训练

(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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