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 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六条: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 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
办理材料:(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办理方式:网上/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网上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北塔北路与淠河中路交叉口鼓楼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电话(0564-3217593)
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564-321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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