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西市街道2023年“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办〔2023〕25号
各社区、街直各部门:
现将《西市街道2023年“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裕安区西市街道党政办
2023年3月3日
西市街道2023年“关爱女性健康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织密织牢计生家庭保障网,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关于印发〈2023年六安市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计生协〔2023〕1号)。通过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关爱女性健康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促进卫生计生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落实,上下联动、通力合作,为做好计生家庭帮扶和稳定计生家庭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二、 保障计划内容
1. 保险对象: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者劳动的女性,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保险期限:一年。
3. 承保产品、保险费、保障金额及保险病种:
产品名称 |
保险费 |
保障 |
保额 |
保险病种 |
关爱女性健康保险 |
100元 |
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四癌) |
50000 |
原发性乳腺癌、 |
4.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按合同约定续保不受九十日规定的限制),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等四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三、推进目标
各社区要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动员引导符合参保条件女性群体积极参保,为广大女性朋友建立综合保险保障制度。
四、实施步骤
1.启动准备阶段(3月1日—3月5日)
各社区做好推进目标分解,召开两委推动启动会,面向群众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保险产品宣传。
2.具体实施阶段(3月6日—3月30日)
做好本辖区的入户宣传、收费工作,全程分为三个节点进行进度通报,3月6日—3月12日为第一阶段,
要达成目标进度的40%;3月13日—3月19日为第二阶段,要达成目标进度的70%;3月20日—3月26日为第三阶段,要达成目标进度的100%;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工作,努力达成推进目标。
3.核查承保阶段( 3月27日— 3月31日)
中国人寿六安分公司与区经办部门对接,做好参保人员信息核查、收费转账、生效出单等工作,保费和参保人员信息要一一对应,中国人寿六安分公司在保费到账、人员信息收集完毕的情况下,及时出具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保险生效日期统一为2023年4月1日。
五、相关要求
(一)各社区要大力宣传普及女性疾病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女性朋友对女性特定疾病的知晓率和自我关爱意识,让更多的女性朋友通过健康保障计划获得补偿,实现及早预防、及早发现、及早治疗。
(二)各社区要把“关爱女性健康保险保障计划”作为一项惠民工程,积极做好引导宣传工作,切实为女性朋友办好事办实事。
附件:计划生育家庭关爱女性健康保险任务参数表
附件:
计划生育家庭关爱女性健康保险任务参数表
单位:人
社区 |
任务数(人数) |
草市 |
100 |
紫竹林 |
100 |
凤凰桥 |
100 |
落水桥 |
100 |
响铃庵 |
100 |
五牌里 |
100 |
南门 |
100 |
合计 |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