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西市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1 16:10 信息来源:裕安区西市街道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西202317

 

 各社区、街直各部门:

    现将《西市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裕安区西市街道党政办

                                                                      2023220日   

  


西市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西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处置各种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工作程序,提高居民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同处置、资源整合、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应急长效机制,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保障工作,提高应急综合管理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二、适用范围

我街境内发生的突发自然灾害(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或提供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时,倒房重建等相关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等适用本预案)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三、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六安市裕安区西市街道位于六安中心城区西部,东临解放路,西至凤凰河,南跨大别山路两侧,北靠东大街和老淠河南岸。该街属于老城区,有着1500年悠久历史的六安南门古塔,坐落街中心南塔公园;该街地处中心城区,有皖西最大的农贸市场——南门农贸市场,商业气氛浓厚,形成了五牌里小吃、中国城布艺、豪门厨卫、大别山路机电、磨子潭路摩配等特色街区;该街是全市唯一的宗教文化场所最全最集中街区,有佛教(南门塔观音律寺、紫竹禅院、西湖庵)、基督教(全市最大的西大街基督教堂)、伊斯兰教(小河沿清真寺)、天主教(塘子巷天主教堂)等四大教的六个宗教活动场所。西市街道辖区面积3.8平方公里,下辖七个社区,26个住宅小区,辖区居住人口约4.2万人,其中五保户20人,低保481724人,残疾人547人,80岁以上老年人 1043人。

2.本辖区内共有河流2条,桥梁1座,分别为凤凰河和老淠河

3.本辖区内工厂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本辖区内无工厂。

四、灾害风险

1.灾害隐患点情况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如发生灾害紧急转移至社区办公场所

2.流经本辖区的主要河流2条,如发生台风洪涝灾害,需紧急转移安置本辖区内危房、工棚。

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发生洪涝、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在本区域内,因灾死亡1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倒塌房屋10间以上。

六、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西市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党工委书记政委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胡晓玲、吴盛月朱忠常涛、许万杨克平、韦良宝、洪良金、杨军等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公室设在应急所,办公室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在街道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吴盛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救助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参与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二)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职责

1.做好非常态下自然灾害的救助、救济综合协调工作。

2.分析、评估会商灾区形势,提出对策;协调落实对灾区的减灾救灾等各项措施。

3.听取灾区救灾工作汇报。

4.收集、汇总、报告、评估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救灾工作情况,通报灾情,向上争取支

5.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三)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

在街道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及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救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党政办: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相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社区、各部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动态情况,发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等紧急通知。并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要求,负责通知街道领导成员分赴各联系社区检查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及时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人武部: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主要担负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重点是救灾物资)等任务。必要时,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应急所: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和灾后救助救济、恢复重建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工作。

财政: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社会捐助等工作

学校:帮助灾后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帮助做好校舍恢复重建。

卫生服务中心:参加灾区救灾救助、负责抢救伤病员;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开展传染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监督测,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扩散和蔓延。

市场监管所:加强价格监督管理,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七、应急准备

1.人力准备。完善应急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2.物资准备。

1)车辆(2)应急救援包(3)消防器材(4)方便食品。当应急救助物资不足时,向上级申请调拨。

3.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本辖区内共有避灾点5处,可集中安置灾民500人;卫生服务中心1个、卫生服务8个,可紧急救治80人。

4.救灾装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需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5.宣传、培训和演练。应急所、文化站应开展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应急广播、电话、微信等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人武部根据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演练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相关单位根据各灾害种类的特点参与或自行组织培训和演练。

八、灾害预警

1.根据上级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各社区发布预警预报。

2.根据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出灾情评估意见。

3.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人员转移及路线

1.人员转移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街道应急指挥部、各社区立即组织人员转移。

2.转移路线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涉险人员按指定的路线转移至1南塔公园 2)盛世华庭广场(3)大别山路 4)东大街。

、避灾安置场所

1.安置点:辖区中小学空闲教室街道临时租用辖区各宾馆

2.物资保障情况:应急药品、方便食品、被服

十一灾情报送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汇总灾害信息,应主动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各类灾害信息。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人员、农作物、房屋等受损情况)、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及灾区存在的困难等。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灾情初报。各社区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立即向街道应急管理所报告初步情况,街道应急管理所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向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各社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社区每天830之前将截止前一天24时内的灾情向街道应急管理所上报。街道应急管理所每天9时之前向区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灾情核报。各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街道应急管理所报告。街道应急管理所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上报区应急管理局

3)灾情核定

街道应急管理所协调水利、国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4)台账管理

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倒塌房屋台账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应急响应

1.基本要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救灾工作以党工委、办事处为主。灾害发生后,各社区单位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救灾、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2.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定三个响应等级。

A.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a.在我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2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200人以上;

3)倒塌房屋50间以上。

b.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B.响应措施

1)由街道相关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灾区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由街道机关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率有关单位赴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救灾工作。

3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成员单位每日12小时前向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救灾情况。

4)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救灾有关工作:接到灾害发生信息1小时内,向街道办事处应急局报告,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提出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建议报街道办事处,同时向区应急局争取支持;协调交通等单位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开展全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协调落实上级和党工委、办事处的有关决定。

C.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a.在我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200人以下;

3)倒塌房屋20间以上,50间以下。

b.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响应措施

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会商,分析灾区形势,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组织有关单位听取受灾情况汇报。

街道应急所实行24小时值班,开展以下工作:

1)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由分管领导带队的救灾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社区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2)根据社区的申请,灾情发生12小时内商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审批且及时下拨到灾区,同时向上级报告争取支持;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并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及时协调交通等单位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随时落实上级和街道、办事处紧急救助工作指示。                                                                             3)每2小时与受灾社区联系一次,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接到灾害发生的信息后1小时内报送应急局和街道办事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根据《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全性救灾捐赠活动;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定期把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D.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a.在我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倒塌房屋10间以上,20间以下。

b.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响应措施

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听取受灾情况汇报;协调有关单位向灾区派出联合工作组。

街道应急所实行24小时值班,开展以下工作:

1)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由分管领导带队的救灾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2)根据社区的申请,灾情发生24小时内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审批且及时下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并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协调交通等单位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

3)每2小时与受灾社区联系一次,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接到灾害发生的信息后1小时内报送应急局街道办事处,并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时向省、市、报告争取支持。按程序及时对外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

4)不定期向社会发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受理捐赠事宜;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对救灾捐赠款物进行调剂;定期把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及时发放救灾款物

2.恢复重建

如有需要重建倒房,组织专业建筑公司恢复重建

十二、附则

1.本预案由街道应急所负责管理。各社区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标签: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