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西市街道2023年农村小额人身意外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6 13:21 信息来源:裕安区西市街道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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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办〔202273

 


各社区、街各单位:

现将《西市街道2023年农村小额人身意外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西市街道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2、西市街道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参保目标

 

 

                          裕安区西市街道党政办

                            2022年9月23日

 

 

西市街道2023年农村小额人身意外险工作实施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工作的通知》(裕政办明电[2022]27号)和202295日区政府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会议要求,全面推进小额保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辖区群众的保障度,切实缓解弱势群体因意外致贫、返贫现象,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农村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按照上级《意见》要求,通过推广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产品,积极服务“三农”,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二、基本目标

2023年街道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工作以“政府引导、自愿投保、规范实施、持续发展”为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2023年努力实现推行每户平均两人(家庭主要劳动力、老人、小孩等主要参保人群)及以上参保的目标。按照社区人数计算,争取2023年度参保人数达到全街道人口数的20%。

三、实施内容

(一)保险原则:政府引导、部门协调推进、居民自主自愿参保。

(二)承保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六安分公司”)。

(三)推广产品:街道推广的产品为城乡居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两款产品。城乡居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年龄为出生28天以上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保费每人每年60元,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医疗费用6000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年龄为51周岁(含)—90周岁(含)以上身体健康者,保费每人每年60元,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5000元,意外医疗费用6000元。

(四)保障范围: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伤残、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及住院)在保险金额内进行赔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指在城乡医保报销后,对于剩余符合医保部分可以再次报销。)

(五)参保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保群众到社区缴费或社区干部上门收取,中国人寿六安分公司以街道为单位出具保险合同。

(六)理赔程序:由社区经办人员备齐材料报街道社保所,在提供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月报案次月结算。

 (7)缴费时间:20229月20——10月31日为保费缴纳时间,参保人员从20231月1日开始参保。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对做好金融服务,建立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扩面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项工作已列街道效能考核。

(二)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扎实推进,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因意外伤害保障水平;要研究解决推广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评价和总结,不断完善推进措施。

(三)强化管理,健全网络。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对城乡医保工作的有效补充,也是改善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中国人寿农村保险服务的设立和工作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险服务网络,配备驻社区服务员,负责建立社区军民保险档案和保险报案、理赔等服务工作,初步实现以社区为单位的承保、报案、理赔服务体系。

 

 

附件

 

西市街道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

 

  长:  程海燕 西市街道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     中国人寿六安分公司团险拓展部经理    施玲玲  西市街道社保所负责人

 员:  关庆雅  西市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员

              中国人寿六安分公司团险拓展部协理

        

 

 

 

 

 

 

 

 

 

 

 

 

附件2:

 

西市街道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参保目标

 

  

参保目标

  

500

凤凰桥

350

落水桥

500

500

响铃庵

450

紫竹林

500

  

2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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