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裕安区西市街道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14:41 信息来源:裕安区西市街道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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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办〔202265

 


 

各社区、街直相关部门

    现将《裕安区西市街道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应急预案》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裕安区西市街道党政办

                            2022年89


裕安区西市街道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应急预

 

1. 总则 

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加强溺水事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应急处置本着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本预案与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是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一部分。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街成立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组暨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全街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指挥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荣胜峰同志担任,成员有李彬同志(城区教育辅导区校长)、韦良宝同志(南门派出所负责人)、余  兵同志(街道文化站负责人)、刘  琼同志(街道妇联负责人)、吴盛月同志(街道应急所负责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街道溺水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设4个工作组。

2.2.1现场救护组 组长:王邦军  成员:黄廷非、杨  军、  吴盛月 负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生命救护行动,根据现场及救援情况及时拨打119消防救援电话、120医护救治电话等需要的紧急救治电话。

2.2.2信息处置组 组长:耿大平 成员:邓培森、周志凯  负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生命救护行动 负责及时收集溺水人员的个人信息、家庭信息等基本情况,根据突发事件报送的要求及时向街道成立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组报告溺水事件的基本情况,并根据街道主要负责人的指示按照规定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应急局等部门报告。

2.2.3现场警戒组 组长:陈凤奇  成员:韦良宝、黄廷非  负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溺水现场保护,严防次生、衍生灾害事故发生,防止通向溺水现场的道路堵塞,保障救护车辆、人员快速通行。

2.2.4善后处置组 组长:新欣  成员:蔡以中、许    负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和遇难者家中依法依规开展慰问、解困、及时开展相关法规宣传、妥善处置后续事件,保证社会稳定。配合、协助上级开展溺水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3.预防与监测预警 

3.1预防 利用微信、明白纸、短信、家访、宣传栏、警示牌等各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意识。

3.2监测 充分发动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民兵、社区经济组织从业、社区网格员人员对各水流段、河渠开展不间断巡查,发现有青少年儿童水边玩耍要立即制止,危险情况立即利用应急装备、器材紧急处置并立即向社区报告。

3.3预警 当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街道要利用各种渠道及时发出防溺水预警,并在中午12:00--17:00之间组织人员加大巡查频次。

4.处置措施 

4.1紧急处置 监测巡查人员发现或接到有青少年儿童溺水的信息后,要第一时间看到事发现场,利用事发现场或随身携带的救援装备开展施救活动(不能盲目下水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内将溺水事件的发生地点、事件向就近的社区报告,社区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人员携带装备赶赴现场开展生命救护行动并同时向街道报告。街道接到报告后,当天值班领导要立即启动预案,四个工作组同时赶赴现场按照职责要求开展紧急救援等处置工作。

4.2 信息报告 信息组赶到现场后,要及时了解溺水者本人、家庭、就读学校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将基本情况向领导组汇报,根据街道主要领导的指示,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将溺水事件发生的信息(时间、地点、溺水人数、伤亡救治情况、溺水者个人家庭信息、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及教育体育局、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报告(特殊敏感时期的报告由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5.事态恢复

5.1现场恢复 溺水者被抢救上岸后,立即组织现场救护并及时联系救护车将伤者送到附近医疗机构抢救。现场警戒组应清理现场遗留的物品(包括溺水者的衣物等并妥善留存),疏散围观群众、组织人员对被破坏的河岸、边坡、警示标志进行必要的恢复。

5.2心理疏导 由善后组牵头联合学校老师、妇联、社区等工作人员开展细致的心理辅导工作。

5.3 法律援助 由善后组牵头司法所、派出所、社区等工作人员根据溺水事件的实际状况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保障溺水者及亲属应有的法律权益。

5.4 事件调查 由派出所牵头、城区教育辅导区、应急所、社区等工作人员参加配合、协助上级政府开展事件调查,提出预防、整改措施建议,明确各方责任。

6.保障措施 街道财政所根据防溺水工作需要拨付必要的经费,用于防溺水知识宣传、防溺水警示标牌、救援装备采购等支出。街道每年组织一次溺水应急救援演练,每年和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联演联训,提升社区、基层组织人员的现场处置能力。

7.附则本预案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发布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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