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责任分解】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31 15:37 信息来源:裕安区徐集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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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区直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人大常委会交办至区政府区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1件、建议74件,合计75件。为认真做好区届人大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理工作,根据区人大关于印发《六安市裕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督查考评规定(试行)》的通知(裕人常〔202327号)相关要求议案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对照办理职责(见附件1落实好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办理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亲自审核答复函;要明确办理责任,将办理要求和任务具体落实到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经办人员。

二、加强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要注重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做到先协商后办理。通过电话征询、上门面询、邀请座谈、参与调研等多种方式,主动征求代表的建议,明确办理要求,确保沟通率达到100%。对代表议案建议所涉及问题,能尽快落实的,要抓紧落实;因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列入工作计划,采取具体措施,逐步协调解决;因政策规定限制或超出职责范围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说明,取得理解。

三、规范答复程序。主办单位的答复应按规定的格式行文(附件2),代表议案由主办单位牵头负责向区政府报告办理情况,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由主办单位直接行文答复代表主办单位要将答复文件寄送给提出建议的每位代表答复文件要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复类别(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等级)。满意度测评表由区人大办统一寄送收集,不再由主办单位寄送。

四、明确办理时限。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般应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代表;其中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议案建议应在6个月内答复代表。

各主办单位的答复在送至代表以后,要将答复文件分别送至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712室)、区政府办公室(521室)并将复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ryx12@126.com

五、及时主动公开。各主办单位要及时在各自的信息公开网公开办理答复情况并同步推送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对应栏目。

附件:1.届人大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表

2.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2024318 

 

 

 

 


附件1

裕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含议案转建议)交办

裕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

序号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备注

1号议案

关于加大农业特色产业支持力度、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议案

区农业农村局

区乡村振兴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1

关于加大农旅融合力度,推进裕安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议案

2

关于加强农旅融合发展、赋能乡村振兴的议案

3

关于支持旅游民宿发展的议案

4

关于加大农旅融合力度全力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议案

5

关于六安瓜片原品种的保护及“双替代”全域规划的议案

6

关于建立裕安区中小学校劳动实践暨研学基地的议案

7

关于打造淠河“天源湖”环湖休闲农旅示范区推动裕安区旅游业高质量快速发展的议案

8

关于推进六安瓜片产业发展及品牌保护的议案

9

关于加大扶持白鹅肉制品加工、促进预制菜业发展,推动皖西白鹅产业链延伸的议案

10

关于加快皖西白鹅产业振兴,推动创建固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议案

11

关于扩大皖西白鹅产业发展的议案

12

白鹅+瓜蒌”产业扶持力度的议案

裕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含议案转建议)

序号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备注

1号建议

关于加快建设韩摆渡镇手工挂面园区的议案

区农业农村局

区乡村振兴局、区文旅局、韩摆渡镇

 

2号建议

关于加快乡镇农机服务中心建设的议案

区农业农村局

 

 

3号建议

关于西汲河罗集乡云水至罗集段综合治理的议案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局、罗集乡

 

4号建议

关于新建丁集镇大岗电灌站的议案

区水利局

丁集镇

 

5号建议

关于解决东汲河佛庵段和河沿段堤防年久失修的建议

区水利局

 

 

6号建议

关于解决固镇镇集镇内涝的建议

固镇镇

区水利局、区住建局

 

7号建议

关于丁集镇提升高标准农田治理的议案

区农业农村局

丁集镇

 

8号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已实施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的议案

区农业农村局

 

 

9号建议

关于对单王段淠河河埂河道加装防护栏的建议

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区砂石办

 

10号建议

关于政府收储地块长期闲置充分利用的建议

区自然资源局

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11号建议

关于隶属平桥乡的乡村道路的保养和修缮问题的建议

区交通局

平桥乡

 

12号建议

关于解决西市街道华邦瑞华园小区下水管道堵塞问题的建议

区城管局

区住建局、西市街道

 

13号建议

关于在六安火车站区域设置网约车上客点、客运南站区域设置巡游出租车候车区的议案

区交通局

 

 

14号建议

关于在裕安区中医医院北大门设立公交站台及增加医院周边公交线路的建议

区交通局

 

 

15号建议

关于解决城南片区交通拥堵、促进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议案

区交通局

区公安分局

 

16号建议

关于不断加强“收储地块”管护的议案

区自然资源局

区财政局、区征管处、城南镇

重点建议

17号建议

关于要求解决105国道青山乡境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议案

区公安分局

区交通局、青山乡

 

18号建议

关于将城南镇双桥湾小区纳入烟花爆竹禁放区的建议

区公安分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19号建议

关于增设农村公交站台候车亭的建议

区交通局

 

 

20号建议

关于对土黄路农村道路改造升级促进农旅产业发展的建议

区交通局

区财政局

 

21号建议

关于加强对淠河湿地公园的管理和加大资金投入的议案

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发展中心)

区生态环境分局

 

22号建议

关于解决出行道路的建议

区交通局

 

 

23号建议

关于石婆店镇康宁桥拆除重建的建议

区交通局

 

 

24号建议

关于增加城乡公交线路337路运载能力的建议

区交通局

 

 

25号建议

关于建设徐集镇产业振兴循环路的议案

区交通局

徐集镇

 

26号建议

关于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议案

区交通局

区自然资源局、区征管处

 

27号建议

关于实施X010徐集至江家店段及江家店镇政府东大街路面黑色化的建议

区交通局

 

 

28号建议

关于要求解决平桥大道交通拥堵的议案

区交通局

区公安分局

 

29号建议

关于修建罗集乡西汲河段栗树村通往华城村吴渡口桥两边道路的议案

区交通局

 

 

30号建议

关于完善丁集婚纱特色小镇交通路网的议案

区交通局

丁集镇

 

31号建议

关于“打通六安九中教育集团丁集学校主大门(南门)前出行道路及丁南大街延伸工程”的议案

区交通局

区公安分局

 

32号建议

关于加强发展低空经济支持力度的建议

区发改委

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社局

 

33号建议

关于要求对顺河镇火星村至单王乡太平村主干道路升级改造的议案

区交通局

区财政局

 

34号建议

关于六单路(X213)绿化亮化提升的建议

区交通局

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新安镇、单王乡、顺河镇

 

35号建议

关于加强城区全托班管理的议案

区教体局

 

 

36号建议

关于筹建平桥工业园区公办幼儿园的建议

区教体局

区自然资源局

 

37号建议

关于加强区内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的议案

区卫健委

区人社局

 

38号建议

关于强化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区文旅局

区委宣传部、区委史志室、区委党校、区人社局

重点建议

39号建议

关于城南镇中心小学第二小学及凤凰河幼儿园、新桥幼儿园建设项目尽快落地的议案

区教体局

 

 

40号建议

关于加强对青山乡青山学校等三所学校水电路改造和危房校舍改扩建的建议

区教体局

青山乡

 

41号建议

关于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建筑等传统文化保护利用的议案

区住建局

区文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2号建议

关于推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和方法的建议

区教体局

区人社局

 

43号建议

关于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布展提升的议案

区文旅局

区财政局、区委史志室、西河口乡

 

44号建议

关于加强西河口乡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建议

区教体局

 

 

45号建议

关于改善徐集镇中心小学办学条件的议案

区教体局

徐集镇

 

46号建议

关于拟建罗集乡九年一贯制兴隆学校的议案

区教体局

罗集乡

 

47号建议

关于“开发运营淠河水上巴士,助力交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议案

区文旅局

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

 

48号建议

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资源布局的议案

区卫健委

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49号建议

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建议

区教体局

团区委

 

50号建议

关于高中阶段学校30%绩效津贴不足问题的建议

区教体局

区财政局

 

51号建议

关于“放心家政”爱心工程实施建议的议案

区商务局

 

重点建议

52号建议

关于建立社区工作人员流动机制的建议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53号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治理网格化建设的建议

区委组织部

区委编办、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数管局

 

54号建议

关于完善社区家长学校的议案

区教体局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55号建议

关于同等享受应急管理岗位津贴的建议

区人社局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

 

56号建议

关于完善基层村干部社保制度的议案

区人社局

区医保局

 

57号建议

关于提高耕地利用率,建设公益性公墓的议案

区民政局

韩摆渡镇

 

58号建议

关于加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选配力度的议案

区人社局

 

 

59号建议

关于建议提高和扩大对家庭特别贫困孩子帮扶的议案

区民政局

区教体局、区残联

 

60号建议

关于合理调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建议

区医保局

 

 

61号建议

关于加强城市居民小区电梯管理的议案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62号建议

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区市场监管局

区教体局

 

63号建议

关于在高新区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做强科技创新引擎的议案

区财政局(区金融监管局)

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高新区

 

64号建议

关于对减轻企业负担,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节表前(含表)工程收费及开户费用的建议

区发改委

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招商中心

 

65号建议

关于企业前期(环评、水土保持等)手续园区统一委托办理支付的建议

高新区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招商中心

重点建议

66号建议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专款专用、改善居住环境的议案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重点工程处

 

67号建议

关于在乡镇增设未成年人专门教育经费预算或设立专门教育基金的建议

区委政法委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8号建议

关于解决徐集花生糖地理标志申报的议案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徐集镇

 

69号建议

关于“提高裕安区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经济占比”的议案

区招商中心

区营商办、区经信局

 

70号建议

关于固镇镇35kv变电站迁移至青龙村境内的建议

区发改委

区经信局、固镇镇

 

71号建议

关于在单王乡打造灯具小镇的议案

区发改委

区自然资源局、区征管处、区招商中心

 

72号建议

关于增加并启用火车站站前路电子抓拍系统的建议

区公安分局

六安火车站综合管理中心

 

73号建议

关于简化农村土地流转欠租法律救济程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议案

区司法局

区人民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发展中心)

重点建议

74号建议

关于增设基层乡镇交警中队的议案

区公安分局

 

 

 


附件2

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单位文头纸)

 

关于区届人大         次会议

     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代表:

您在区届人大     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

办复类别: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名称

答复日期

(加盖公章)

……………………………………………………………………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

A类一所提出问题已完全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一所提出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划逐步解决;

C类一所提出问题暂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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