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裕安区独山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沿用)
1、基本情况
1.1 镇概况
1.1.1 地理位置
独山镇南麓大别山,东临淠河水,西北与金寨县接壤,西南和霍山县相连,全镇人口8.6万,面积186平方公里,辖22个村(居),位于响洪甸水库中下游,西淠河穿境而过,地形地貌概括为“七山一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
1.1.2 河流水库
镇内河流、水库众多,西淠河穿镇而过,拥有两座水力发电站,西淠河境内总长20多公里,流经长竹、南焦湾、观音洞、沙岗店、蔬菜、独山、源潭湾、双庙、黄家窑9个村。镇内6条主河流,总长近60多公里,分别是淠河独山段、毛岔河、乐水河、舞旗畈冲河、通水冲河、冷水冲河。镇内有13座小(2)型水库,涉及独山村、黄荆滩村、游芳冲村、钱店村、怀华寺村、长生桥村、黄家窑村、六里冲村、双庙村、街道、机场11个村。
1.1.3 水利工程
独山镇主要堤防为淠河堤防。淠河堤防位于西淠河右岸,上起长竹村,下至黄家窑处,长20多公里,堤顶高程59.77~60.64米,顶宽6.5~8米,现状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总面积76.15平方公里,耕地8746亩,涉及长竹村、南焦湾村、观音洞村、沙岗店村、蔬菜村、独山村、源潭湾村、双庙村、黄家窑村9个行政村,常住31565人。
镇内13座小(2)型水库分别是安冲水库、余冲水库、游芳冲水库、钱店水库、南门塘水库、孙冲水库、窑上水库、赵院水库、倪小冲水库、刀杆冲水库、张冲水库、赖子冲水库、叶大堰水库。总库容271.19万方,兴利库容185.43万方,死库容2.39万方。
镇内有新源、清源2座自来水厂,新源水厂在镇内,由清源水厂供水;清源自来水厂位于南焦湾村境内,取水水源为西淠河,设计供水规模5000立方米每天,实际供水4.5万人。
1.1.4 监测预警设备
全镇安装应急广播104个,位于103个重点区域村民小组及各村村部。镇内13座小(2)型水库都建有自动雨量水位站,独山大桥处建有1个视频监控站。
1.1.5历史水旱灾害
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特殊,西淠河穿镇而过,距横排头水利枢纽仅11km,受到上游大型水库泄洪影响较大,重要历史水旱灾害年份有1958年、1969年、1991年、1998年、2005年、2016年和2020年,都经受了特大洪涝灾害。2016年6月30日至7月1日的强降雨,淠河流域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我镇多处圩堤溃破,桥梁倒塌,道路冲毁,沿河洼地被淹,直接经济损失6400万元。2020年6月和7月,我镇境内持续普降大到暴雨,同时受上游响洪甸大型水库泄洪影响,先后遭受了“6·23”和“7·19”两次洪涝灾害,境内5个村(居)受灾严重,受灾12522人,农作物受灾14811亩,经济损失达8766万元。
1.2 风险隐患情况
境内防洪风险隐患主要包括:山洪及地质灾害风险、水库溃坝风险。
1.2.1 堤防和圩口洪涝风险
堤防和圩口洪涝风险区主要包括:西淠河沿河长竹、南焦湾、观音洞、沙岗店、蔬菜、独山、源潭湾、双庙、黄家窑9个村。其中源潭湾、双庙村受响洪甸泄洪影响较大。
西淠河:境内总长20多公里,境内主河道堤防已进行达标建设,为20年一遇标准,由于上游水库泄洪影响源潭湾、双庙村低洼区域居民被淹,造成洪涝灾害。
1.2.2 山洪及地质灾害风险
1、山洪灾害重点防御区。境内共涉及13村108户429人受到山洪灾害威胁,其中:钱店村10户、36人,双庙村5户、20人,双峰村19户、56人,沙岗店村5户、25人,南焦湾村14户、64人,黄荆滩村23户、105人,长生桥村2户、7人,太安村3户、19人,游芳冲村3户、6人,源潭湾村3户、13人,长竹村2户、8人,独山村18户、64人,观音洞·1户、6人。详见表6.4-2独山镇山洪灾害风险人员转移避险统计表。
2、地质灾害隐患点。境内共有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2个,共影响22户177人。根据风险程度影响及综合因素考虑,将双峰村东冲组、双峰村金庄组、双峰村春牛组王崇未户、南谯湾村郝洼组、南焦湾村茶庵组、南谯湾村桃洼组、源潭湾村鲁冲组、源潭湾村邹庄组、源潭湾村大竹园组、长竹村演蒋冲镇、沙岗店村老坟冲、观音洞村小岭组、观音洞村彭冲组、独山村小学组、独山村余冲组王永义屋后滑坡、独山村杏冲组王聿忠屋后滑坡、双庙村燕窝组、黄荆滩村余冲组肖国军屋后滑坡、黄荆滩村大堰组、双峰村西峰组、双峰村杨冲组、源潭湾村狮子山组做为本镇监测巡查防御点。详见表6.4-3裕安区独山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1.2.3 水库溃坝风险
全镇共有小(2)型水库13座,各水库设计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均为200年一遇。各水库正常泄洪时,均不需进行人员转移;当水库突发重大险情时,将影响到水库下游11个村,淹没耕地2330亩,需转移人员236人,详见表6.4-4独山镇水库突发险情影响范围统计表,其中山洪灾害水库溃坝重复影响人口共238人,详见表6.4-5山洪灾害与水库溃坝重复影响人口统计表。
1.2.4沿河景观点风险
长竹村驻家湾、南焦湾村野令营、蔬菜滨河公园、政府门口公园沿河涉水景观点,沿途各村落实暴雨期间涉水景观点管控,设立危险提示标识,灾害提示风险隐患程度,疏导游客远离河道,禁止下河戏水。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 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独山镇人民政府成立独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汛抗旱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部署;负责落实防汛责任制,组织编制全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应急转移预案、小水库应急抢险预案等,开展防汛培训演练;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储备防汛抗旱应急物资,组建防汛队伍;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水情、工情、灾情情况;组织实施抗洪抢险、转移安置、灾后处置等工作。
2.1.1镇防指组成
独山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镇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镇政府其他班子领导任副指挥长,镇纪委办、镇人武部、镇应急管理所、镇水利站、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镇派出所、镇文广站、镇农综站、镇财政所、镇畅通办、镇中心卫生院、镇社会事务办、镇林业站、镇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1.2镇防指成员岗位责任
政委(党委书记):领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指挥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指挥全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全面工作,执行市、区防指的命令,及时解决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救灾等工作中的问题。
常务副指挥长(人大主席,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人大主席协助政委、指挥长抓好全面工作,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的经费和物资筹集,解决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以及迁移安置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独山镇街道和源潭湾村防汛抗旱工作;党委副书记协助政委抓好防汛抗旱全面工作,负责组织督查防汛抗旱重点工作,负责龙井村和双庙村防汛抗旱工作;分管副镇长协助指挥长研究解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重大问题,负责南焦湾村和黄荆滩村防汛抗旱工作。
镇纪委办:负责督察镇村领导干部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各村(居)、相关单位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履行职责及遵守防汛抗旱纪律情况。
镇人武部: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民兵队伍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应急送水,以及执行镇防指安排的其他防汛抗旱工作。
镇应急管理所:负责协调兑现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灾害调查统计上报和灾害救助工作。
镇水利站:负责雨情、水情、汛情、旱情预报预警信息收集,为水利工程抢险提供技术服务;组织、指导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水利水毁工程修复。
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指导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运行,负责落实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巡查、勘察及防治。
镇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活动;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镇文广站:负责镇内汛期有关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村做好应急广播维护使用。
镇农综站: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苗情、墒情情况,做好农作物受灾情况统计上报,提供农业技术服务指导以及农资的调拨供应,组织指导灾后补种抢种,恢复生产等。
镇财政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按镇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到位,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助工作。
镇畅通办: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以及紧急抢险期间交通运输工具的调拨使用;负责组织水毁道路的抢修工作。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对敬老院、老弱病残幼实施救助安置。
林业站:负责协调防汛木材调拨供应,以及组织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管控。
镇供电所:负责灾区电力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保障灾区排涝、抗旱的电力供应和抗灾用电指标兑现。
2.2 镇防指办事机构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所,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镇人大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为:收集掌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落实信息报送工作;组织镇防指成员参加指挥部会议;做好上级防指部署要求的上传下达;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相关单位的防汛抗旱抢险工作;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指挥部成立以下工作组。一旦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各工作组立即启动。
1、总调度组
负责协调调度各工作组工作,安排应急抢险经费,以及转移安置及应急物资队伍总体调度安排等。
组 长:魏天虹(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镇党委政府班子及防指办人员
2、信息预警组
负责接收上级发布的台风、暴雨、洪水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并及时通知到村组和防汛责任人,关注辖区雨量站、水位站点雨量水位信息,掌握小水库、堤防、圩口运行情况和出现的险情情况,负责洪涝、干旱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
组 长:张 亮(副镇长)
副组长:陈明云
成 员:各村(居)书记
3、巡查防守组
负责检查应急响应期间各防汛包保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河道堤防、圩口、小水库巡查情况,各村(居)值班值守,在岗履职情况,以及负责信息统计上传下达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永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毛 健
成 员:张莹莹 解中跃
4、抢险救援组
负责按照镇指挥部调度,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分组人员组成如下:
(1)长竹村:黄廷军(负责人)张 亮 黄明俊 徐红成
(2)观音洞村:丁 钊(负责人)吴德友 石 晓 张友兵
(3)南焦湾村:熊俊杰(负责人)王 浩 陈其宝 符德新
(4)沙岗店村:张 亮(负责人)朱亚辉 徐立华 陈 燕
(5)黄荆滩村:金灿东(负责人) 毛 健 陈邦玉 杜思霞
(6)蔬菜居委会:江跃跃(负责人)杨安全 王 锐 陈 成
(7)独山村:张永军(负责人)李 芳 陈 炜 许立佈 金玉梅
(8)源潭湾村:邹廷秀(负责人)许德武 方应华 徐 刚
(9)双庙村:刘文亮(负责人)李克禹 赵启鹏 罗来平 李启军
(10)黄家窑村:邓卫国(负责人)王道雷 郭圣明 符 旋 王存东
(11)双峰村:田德菊(负责人)李 新 刘 韬 吴德友 张友兵
(12)六里冲村:金灿东(负责人)盛 慧 金灿东 张 宇
(13)街道居委会:邹廷秀(负责人)鲁先萍 翟 涛 朱道俊
(14)太安村:张 亮(负责人)张 倩 杜诗林 陈本祥
(15)机场村:熊啟徽(负责人)马 林 盛 林 洪礼新 程振瑜
(16)游芳冲村:张照林(负责人)杨 梅 徐啟佩 何云圣 马 琴
(17)长生桥村:丁 钊(负责人)李俊杰 徐良芬 王运冠
(18)钱店村:周 钰(负责人)杨 磊 盛学堂 沈厚国
(19)敬老院:张 亮(负责人)敬老院内部服务人员
5、人员转移调度及安置组
杨继美负责防汛抗旱期间船只调度等工作,江跃跃负责防汛抗旱物资调备等工作。各村转移包保责任人,见表6.9-1独山镇包保行政村防汛责任人及危险区人员转移网格包保责任人信息表。
6、生活保障组(灾民安置点)
负责受灾群众以及安置点群众生活、医疗、防疫、心理咨询等保障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 毅(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符 旋
成 员:盛 慧 镇社会事务办 派出所 卫生院 中心校
7、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报道组
负责防汛抗旱期间宣传报道,准确报道汛情、旱情、灾情和各村防汛抗旱行动情况。
组 长:刘文亮(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熊俊杰 江跃跃
成 员:党政办、文广站、各村居
8、交通保障组
负责防汛抗洪期间优先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征调应急抢险和人员撤退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实施水毁道路应急抢险等。
组 长:熊俊杰(副镇长)
成 员:李俊杰 文 杰
9、通讯保障组
负责受灾区域通讯设施的抢修工作,以及协调调度应急通讯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现场通信需要,保障通讯畅通。
组 长:符 旋(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成 员:段 超
2.4包保责任人及职责
2.4.1包保行政村的镇级防汛责任人及职责
实行镇领导包保行政村防汛抗旱责任制,包保责任人主要职责: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督促指导包保村开展防汛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村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物资储备;落实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及时传递到村、到组、到户、到人,提前做好应对防范工作;若发生灾情、险情,组织开展险情处置,转移受威胁区域群众,同时报告镇主要领导。详见表6.9-1独山镇包保行政村防汛责任人及危险区人员转移网格包保责任人信息表。
2.4.2 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及职责
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落实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行政负责人:对所分管工程的防汛安全,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和法律责任;负责工程防汛准备工作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指挥调度命令;接到险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当地群众抗洪抢险和危险区域群众的安全转移,同时向镇防指报告。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工程重点部位的监测检查,发现工程险情时,应迅速作出判断,及时提出解决方法,并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重大险情,应及时向行政责任人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制定针对性的应急加固措施和水毁修复方案。
巡查责任人:负责工程日常管理、巡查值守、汛前检查工作;负责监测、记录、上报水库、河道水位及蓄水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定因素,尤其遇有重大险情时,立即向水库行政责任人和镇防指报告,并向下游预计受威胁村组发出警报,做好群众转移;汛期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独山镇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详见表6.9-2独山镇水库防汛责任人信息表、表6.9-3独山镇堤防工程防汛责任人信息表。
2.4.3 危险区人员转移网格包保责任人及职责
实行危险区人员转移网格包保责任制,包保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熟悉包保村山洪及地质灾害危险区灾害特点、受威胁对象、监测内容、巡查方法、预警方式、转移路线、安置点等情况;提前摸清掌握包保村组及包保户基本情况,特别是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的情况,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发出警报,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镇防指。
危险区人员转移通知程序:镇级包保责任人→行政村负责人→网格责任人(格长)→包保户。接到人员转移命令后,镇级包保责任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行政村负责人,行政村负责人立即将转移命令传达到网格责任人(格长),由网格责任人(格长)通知被转移对象,立即转移。独山镇包保责任人信息见表6.9-1。
3、预警与应急响应
3.1 监测预警
3.1.1预警接收与处置流程
镇防指办负责接收和转发区防指以及气象、水利、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雨情、水情、山洪地质灾害、水库泄洪等预警信息。经镇防指领导签阅后,第一时间通过微信、QQ工作群,以及电话等方式通知到各村(居)及镇政府所有防汛责任人,各村(居)立即通过村级大喇叭、微信及电话包括上门方式通知到组、到户,确保“叫应”落实到位。当灾情严重时,及时督促易受暴雨洪涝危险的学校、企业、养老院、涉山涉水景点、农家乐等落实“关、停、撤、转”响应措施。
转移命令下达后,各区域责任人电话通知或敲锣警报(间歇敲打),群众按预先设定的方案做好准备或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电话不通的由责任人到户通知,并负责撤退人员的清点工作。
3.1.2 监测内容与信息报告流程
1、监测内容:当强降雨来临时或接收到预警信息后,镇村巡查人员要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对西淠河堤防、毛岔河、冷水冲河、13座小水库、山塘、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等区域的巡查防守,根据需要增加人员和巡查频次。降水量以气象、水文雨量站实测为准,独山镇各村雨量指标参考站,详见表6.9-5独山镇雨量指标参考站一览表。
2、信息报告流程:巡查责任人一旦发现险情,要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方式报告镇村包保防汛责任人,镇村包保责任人立即将信息上报镇防指办,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险情、灾情的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地点、险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人口、耕地以及现场抢险情况等,必要时提前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撤退准备。
3.2 启动响应
镇防指在接到区防指启动应急响应时或本镇达到启动条件时,可视情适时启动本镇应急响应,按照应急响应级别部署安排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工作组立即启动,防汛包保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做好物资、队伍预置等准备,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按照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应急响应级别最高。
3.2.1 一级应急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启动一级应急响应,镇防指随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2、独山大桥处水位达到保证水位58.7米,且继续上涨;
3、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一级应急响应行动,在二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采取以下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召开会议,明确抢险救援工作重点,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
(2)镇防指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工作,抢险救援组、人员转移调度和安置组、生活保障组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援、人员转移、人员安置及生活保障各项工作。
(3)各村及镇防指成员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防汛包保责任人协助包保村做好抢险排涝、人员转移以及安置等工作。
3.2.2 二级应急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二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镇防指随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2、独山大桥视频监控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200毫米以上,或者过去6小时降雨量已达2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独山大桥处接近保证水位58.7米,且继续上涨;
4、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二级应急响应行动,在三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采取以下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作出相应防汛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巡查防守组加大对包保责任人到岗及履职情况督查力度,及时通报问题。
(2)镇防指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巡查防守组及时通报巡查防守情况,抢险救援组、人员转移调度和安置组,组织好相关人员的转移工作,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生活保障组全员做好安置点各项保障工作。
(3)防汛包保责任人协助包保村做好抢险排涝、人员转移及安置等工作,各村组织人员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
(4)镇防指成员按照镇防指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3.2.3 三级应急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三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启动三级应急响应,镇防指随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2、独山大桥视频监控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过去6小时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独山大桥处超警戒水位57.5米,且继续上涨;
4、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三级应急响应行动,在四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采取以下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或委托常务副指挥长召开会议,分析研判防御重点,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情况,做好各类预报预警信息的传递。巡查防守组对包保责任人到岗及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镇防指工作组根据总调度组安排,做好指挥部各项工作落实。巡查防守组上岗到位,抢险救援组、人员转移调度和安置组高度戒备,随时待命,做好群众转移准备工作。
(3)防汛包保责任人在包保村组协助做好台风、暴雨、山洪及地质灾害等防范和应对工作,各村组织人员做好隐患排查和巡查防守,视情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
(4)镇防指成员按照镇防指工作部署落实应对措施,镇防指调拨防汛抢险物资,镇畅通办为灾区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卫生所根据需要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3.2.4四级应急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四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启动四级应急响应,镇防指随即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2、独山大桥视频监控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过去12小时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独山大桥处接近警戒水位57.5米,且继续上涨;
4、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或委托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研判,明确防范重点,及时安排部署,通知相关村组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并视情将有关情况上报区防指。镇防指办加强值班值守,实时跟踪雨情、水情情况和防汛各类预报预警信息,镇防指工作组立即启动开展工作。
(2)关注掌握河道、堤防、水库水位变化及水工程巡查防守情况,做好水工程巡查检查和工程调度。
(3)防汛包保责任人要立即到包保村组,督促指导村组做好台风、暴雨、山洪及地质灾害等防范和应对工作,各村组织人员做好隐患排查和巡查防守,提前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准备。
(4)镇防指成员按照镇防指工作部署和职责,落实防范应对措施。镇应急管理所协助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准备。镇畅通办做好行洪河道内桥梁、受洪水威胁重要交通道路的巡查、监视,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镇水利站落实对区域内小水库调度管理,视情提前预泄水量,严禁超汛限蓄水。镇水利站、镇国土所指导督促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落实巡查和风险隐患排查。
3.2.5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及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应从低到高逐级启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启动更高等级的应急响应。由镇防指办提出启动建议,报镇防指指挥长决定。
信息报送应满足以下要求:
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由镇防指办统一核准后按有关报送要求上报,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上级防指通知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防指应立即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及时报送落实情况。
3.2.6集中安置点
全镇共设置集中安置点10个,分别为:独山镇独山村村部、独山镇钱店小学、独山镇源潭湾小学、独南小学、长生桥村部、南焦湾小学、沙岗店小学、长竹村部、游芳冲村部、独山镇龙井中学,能集中安置人员429人,集中安置点准备工作具体由镇防指生活保障组负责,临时安置点由各村负责,所有集中安置点均要配备专人管理服务,确保生活物资充足,食堂统一配餐,做到被安置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及时治疗、有卫生防疫“六有”保障。
3.3 防汛响应措施
3.3.1 堤防、水库巡查防守
1、堤防
根据《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防汛民工分三线:一线民工每公里10至20人;二线民工每公里20至30人;三线民工每公里30至50人。
当独山大桥处水位达到58.0米(设防水位)且继续上涨,沿河各村开始对堤防进行巡堤查险。
当独山大桥处水位达到57.5米(警戒水位)且继续上涨,镇防汛责任人到一线指挥,按照每公里10至20人组织民工上堤巡逻查险。检查范围要扩大到护堤地以外30~50米,每天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
当独山大桥处水位达到57.5米(超警戒水位0.2米)且继续上涨,按照每公里20至30人组织民工上堤,增加巡逻查险频次,抢险队做好抢险准备。
当独山大桥处水位接近58.7米(保证水位)且继续上涨,按照每公里30至50人组织民工上堤,开展昼夜不间断巡逻查险。防汛抢险队集结待命,随时投入抢险。
2、水库
各水库“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巡查责任人”按照职责要求,严格执行小水库汛期蓄水调度要求,严禁“超汛限水位蓄水”,负责水库的巡查防守、应急调度,日常水库水位观察报汛、放水、泄水等设备操作、水库现场预警发布等。各村组组织成立村级防汛抢险队,负责本村境内小水库应急抢险工作。各水库防汛特征水位详见表6.4-2(独山镇水库突发险情影响范围统计表)。
当发生强降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要立即通过放水或泄水建筑物进行泄洪,直至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确保水库防洪安全。
当发生强降雨,水库水位超设计水位时,要尽可能加大下泄流量;村应急抢险队要立即上库,对水库坝体薄弱环节进行加固;若发生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照《小水库应急抢险预案》规定组织抢险,同时,通知水库下游影响区群众立即转移至安全地带。
3.3.2 危险区人员转移
转移人员范围主要是:沿河村及内低洼区、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及水库下游影响区。
沿河村及圩口低洼区人员转移时机:气象部门发布红色气象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过去6小时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西淠河上游响洪甸水库泄洪达到1000立方米每秒,独山大桥处水位达58.7米保证水位且继续上涨时,区域内所有受洪水威胁的群众全部转移至安全地带。
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转移时机:气象部门发布红色气象预警信号,1小时降雨量大于等于60毫米,或3小时降雨量大于等于10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大于等于150毫米。或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山洪地质灾害红色预警时,或实地观测有山体滑坡等危险征兆时,各村要按照山洪灾害应急预案规定路线,立即转移危险区所有人员到指定安置点。
小水库下游影响区人员转移时机:当库发生超设计水位或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区防指会商决定下达转移指令。镇村转移包保责任人按照转移命令,迅速组织群众按照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规定的路线有序转移至安置点。
转移路线:西淠河堤防人员转移,沿西淠河河道右岸堤顶防汛道路转移到独山镇安置点;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转移,按照村级山洪灾害应急专项预案规划的路线转移到指定安置点;小水库下游影响区人员转移,按照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规划的路线转移到指定安置点。
转移保障:镇、村提前预置准备运输车辆,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运输车辆包保范围,撤退转移路线、运输人员名单人数,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实施转移。以村为单位进行人员转移工作,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人员转移完毕后,镇、村两级转移负责人要进行清查,确保应转全转,并实行零报告;洪水风险期间,禁止人员擅自返回。
3.3.3 重点风险部位巡查和管控
1、西淠河堤防风险
当独山大桥处水位达警戒水位57.5米,且继续上涨,组织一线民工上堤巡逻查险,每天检查次数要不少于4次。
当独山大桥处水位达到57.5米(超警戒水位0.2米),且继续上涨,组织二线民工上堤不间断巡逻查险;各支抢险队集结待命,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随时投入抢险。
当独山大桥处水位达58.7米(保证水位)且继续上涨,组织三线民工上堤。各级包保责任人、防汛应急抢险所有队伍全部上堤,全力防守,重要险工险段专人负责,转队防守。
2、山洪及地质灾害风险
当山洪及地质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量级或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坡征兆时,由镇防指办及时发出警报,立即通知相关村,严格按照村级山洪灾害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有序撤离。人员转移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山洪及地质灾害影响区人员转移临界降雨量如下(依据独山镇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13座雨量站数值):
准备转移:1小时降雨量45~60毫米,或3小时降雨量60~10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100~150毫米。
立即转移: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过去6小时降雨量已达10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山洪地质灾害红色预警时,或实地观测有山体滑坡等危险征兆时,各村要按照山洪灾害应急预案规定路线,立即转移危险区所有人员到指定安置点。
若发生较大山洪及地质灾害,造成河道堵塞,道路被淹,交通中断,镇防指应立即向区防指汇报请求救援,尽快采取应急措施,恢复交通,确保抗灾救灾有力有序。
3、小水库风险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各水库下游河道行洪通畅,过流能力大于水库最大泄洪流量,水库泄洪影响小,正常泄洪时不需进行人员转移。
当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时,巡查责任人对大坝、放水涵、溢洪道等进行巡查,巡查次数每天不少于1次,发生降雨时,根据实际情况加密巡查频次。
当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巡查责任人对大坝、放水涵、溢洪道等进行巡查,巡查次数每天不少于2次,发生降雨时,根据实际情况加密巡查频次。
当水库发生险情时,第一时间向水库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报告,在现场防汛负责人指挥下,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控制险情发展,必要时可请求区防指指派专家组到场帮助制定抢险方案,防止险情扩大,巡查责任人要落实24小时不间断巡查,随时报告险情发展态势。
3.3.4 防洪工程险情处置和被困人员救援
1、险情处置
当出现小水库有发生重大险情、堤防决口前期征兆时,镇防指办或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同时向镇政府和区防指报告,向下游受洪水影响区域预警,立即转移风险区人员。镇防指立即成立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启动水库应急抢险预案,全力组织抢险。
2、被困人员救援
镇政府、镇防指办和各行政村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组织带领抢险队赶赴现场,制定救援方案,充分利用各种救援手段全力营救被困人群。必要时应及时向区防指报告,请求专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镇防指相应工作组负责做好脱险人员的临时生活安置、心理安抚和医疗救护等保障工作。
3.3.5 应急排涝
当境内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开启全部泄洪排涝涵闸,及时关闭防洪涵闸,并与区防指、相关乡镇联系,开启相关涵闸,最大限度泄洪。镇防指办应加强与区防指、响洪甸管理处等沟通联系,发生内涝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降低西淠河水位。
3.4 抗旱响应措施
当发生干旱灾情时,镇防指根据抗旱应急响应行动,成立工作组和专班,赴村组一线,指导村组基层开展抗旱工作,西淠河沿岸地区可通过架设临时泵站,抽取淠河水提水灌溉;南部山区可通过应急打井、引山泉、截潜流,增加补充水源。对部分无水源可取的区域,采取应急送水,保证灾区群众有水用,有干净水喝,确保人畜饮水安全。同时加强灾害统计上报,为上级抗旱决策提供依据。
当发生严重干旱或特大干旱灾情时,镇党委政府坐镇指挥,将抗旱做为当前中心工作,按照上级防指抗旱救灾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抗旱中遇到的问题和用水矛盾,优先保障人畜用水,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尽最大可能保粮食作物灌溉用水。优先保障抗旱各项工程措施、物资方面资金使用,加快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延伸供水管网,疏通引水渠道,提外水补水,加快打井取水等。
3.5响应终止
当河库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区域性暴雨或台风影响基本结束、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旱情已解除或有效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按区防指解除应急响应指令终止响应。
4、应急保障
4.1 镇级应急队伍
镇政府依托镇站所工作人员和民兵为主,组建80人的镇级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主要职责为:服从镇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参加镇级制定的年度防汛培训演练,按照镇防指调度命令参加镇级应急抢险处置、应急救援及救灾等工作。详见表6.5-1独山镇防汛抢险救援队伍花名册。
4.2 巡堤查险队伍
依托沿河受益村为主,组建独山镇群众性巡堤查险队伍,统一登记造册,详见表6.6-1独山镇群众性巡堤查险队伍表,明确职责任务,主要职责如下:
1、巡堤查险人员要高度负责,坚守岗位,严格按照巡查方法认真查险,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
2、巡堤查险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做到查险有记录,险情有登记,位置有标记,处理有结果。
3、巡堤查险人员如因工作疏忽或擅自离岗而未发现出现的险情,或对发现的险情未及时报告,而延误了处置时机,造成险情扩大,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3 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
镇政府和镇防指负责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做好抢险器材、救生设备以及水库、堤防工程防汛石料、编织袋等防汛物资的储备,满足工程抢险和救灾工作的需要,详见表6.7-1 镇应急所应急仓库物资清单。必要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
1、人员装备:施工工具铁锹60把,雨具30套,手电筒40把,存放于镇人武部,由符旋负责保管。
2、镇级物资储备:挖掘机1台,铲车1台,抢险工程车3辆,排水设备4台,发电机2台,防汛编织袋28000条、救生衣30件、救生圈12只、雨布3块、抛投器1部、救生艇3艘、砂石料500立方米、块石200立方米,桩木50立方米,贮存在镇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由鲍晨负责保管。
3、村物资、队员、装备按各村预案执行,报镇政府备案,并由镇统一调度。
4、生活保障,镇级由薛阳镇长负责,江跃跃统筹调度,高明志等具体负责。医疗卫生由镇卫生院具体负责,负责人蔡英钢。
5、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
根据防汛抗旱工作要求,汛前镇防指办制定教育培训演练计划,由镇政府统一组织镇村防汛责任人开展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小水库三个责任人防汛职责、应急抢险和防洪调度,河道堤防巡堤查险要求,山洪灾害防御转移安置等,确保新到任的防汛责任人必须经过培训,了解防汛工作原则,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熟悉掌握防汛抢险和应急救援知识,保证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能履职尽责。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
按照计划,在主汛期到来前举行二场防汛应急演练,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预警及转移安置演练;二是开展小水库应急预案抢险演练。通过实战演练,来有效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锻炼队伍,磨合机制,为安全度汛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