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裕安区独山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沿用)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1 09:17 信息来源:独山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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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六安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六政办[2013]2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街)和镇直(驻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3、预防为主,专兼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规划、整合资源,将平时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企业、村(街)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3、镇政府认为需要启动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卓成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张圣永(副镇长)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安监所、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综治办、农管站、农综站、文广站、计生办、建设所、社保所、财政分局、中心校、司法所、独山国土中心所、独山环保中队、独山市场监管所、独山交通分局、独山派出所、独山供电所、卫生院等。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8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指挥部工作职责: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安监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挥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独山派出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挥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参与其它行业领域的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组织、指导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制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指导事故灾难群众救济工作以及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相关事务,会同事发地村(街)组织协调转移人员生活安置的保障工作。

独山财政分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资金的预算、管理,依法依规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

社保所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地区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独山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负责提供事故灾难所在地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信息和制订应对措施。

独山环保中队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环境污染、核与辐射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环境应急监测。

建设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城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并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协调指挥城镇燃气等公用事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

经济发展办组织、协调、指挥镇重点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

独山交通分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挥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调集、协调车辆及船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输。

农管站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挥渔业船舶、农机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

农综站负责提供事故灾难所在地河流、水库的水情、险情及泄洪等信息,参与组织协调水库运行、水利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

计生办、卫生院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及灾民心理康复工作。

独山市场监管所参与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事故灾难宣传报道,组织信息发布工作。

独山供电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电网实施的应急救援,做好应急救援中供电保障。

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与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在镇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事发地村(街)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镇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灾难情况,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为镇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提供有效保障。

(二)应急处置组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镇安监所负责,党政办、综治办配合,承接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各村委会配合,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新闻报道组:由党政办、文广站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4、灾害救援组:由国土所负责,建设所、村委会配合,组织协调人员和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5、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计生办配合,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负责,财政所配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7、事故调查组:由派出所负责,综治办、安监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善后处理组:由社会事务办、社保所负责,村委会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一)事故灾难信息监控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害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

(二)事故灾难信息报告

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1)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2)事故单位同时报告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2911166)

(3)镇政府办公室、安监所立即按程序报告镇长;

(4)镇政府办公室、安监所按照镇长指示,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通知有关部门。

2、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事故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对应事故等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一)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处置等级,分别响应。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及险情时,启动镇级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二)较大以上事故的先期处置

本地区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者避险警告;

(6)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三)一般事故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镇人民政府根据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处置,事发地政府和事故单位应同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1、先期处置

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2、现场救援处置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镇政府报告,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张圣永负责,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2)安全保卫组:由陆勇负责,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新闻报道组:由张怀胜负责,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4)灾害救援组:由吴炳炫负责,协调各部门立即组织工程抢险、现场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反恐等抢险救援工作。

(5)医疗救护组:由徐海波负责,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由薛阳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7)事故调查组:由陆勇负责,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善后处理组:由李启成负责,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3、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1)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和各应急处置组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负责治安管理。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地村(街)、企业和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镇应急指挥部将有关信息资料移交镇安监所归档,并指令有关部门对各自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根据事故检测、鉴定的数据,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应急响应情况,总结评估报告要及时报送区安监局等上级部门。

六、附则

(一)宣传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灾难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意识。

(二)预案启动格式框架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来源;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现状;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等级;发布单位或者发布人及发布时间。

(三)新闻发布内容框架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区领导的指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四)应急结束宣布格式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伤亡和损失情况;应急处置成效及目前状况;宣布应急结束,撤销现场指挥部;善后处置和恢复工作情况;发布单位或者发布人及发布时间。

(五)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政府办公室、安监所负责解释,必要时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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