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裕安区单王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9 10:38 信息来源:裕安区单王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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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上报救助工作,提高工作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乡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雨雪、洪涝、风雹、地震、地质等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人民政府作为组织协调全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并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乡长)

  员:汪仁国  (人大主席)

刘海军  党委副书记

        陈久员  (党委副书记)

   (人大副主席)

吴思永  (副乡长)

戚大发  (政法委员)

   (纪委书记)

许小龙  (人武部长、党政办主任)

        毛韶坤  (组织委员)

   (副乡长)

秦一杰  (党政办副主任)

张善好  (招商办主任)

汪国勇  (综治中心副主任)

李庆功  (财政所所长)

赵以东  (建设所所长)

蔡润龙  (乡村振兴站站长)

董其德  (农管站站长)

汪绪胜  (社会事务办主任)

孙多奎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侯广汉  (文广站站长)

殷安彬  (自然资源所所长)

   (砂石站站长)

   (司法所所长)

宋恩辉  (社保所所长)

张文静  (计生办主任)

刘大军  (水利站站长)

洪良金  (新安市场监管所所长)

        胡光灿  (顺河城管中队队长)

   (派出所所长)

谢承军  农综站站长

        程卫如  卫生院院长

        王庆江  (中心校校长)

        张道友  应急所所长

谢成荣  (电管站书记)

        张亚辉  (胡台村书记)

付以磊  (郭店村书记)

汪习俊  (双桠村书记)

王先群  (张集村书记)

程江如  (汤楼村书记)

胡贤杨  (梁泊村书记)

程爱如  (太平村书记)

程巨德  (荣店村书记)

梁连霞  (张祠村书记)

王之汛  (单王街道书记)

王胜明  (前楼村书记)

陈海燕  (福和村书记)

董德峰  (宁沟村书记)

王庆卫  (王拐村书记)

   (王楼村书记)

袁小虎  (东湾村书记)

   (张湾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道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灾情上报

(一)乡应急管理所接到村(社区)灾情报告后, 立即向乡党委、政府报告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二)乡应急管理所各成员每日9时前和下午3时前向上级减灾委办公室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乡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应灾会议,对乡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三)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乡政府派出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赴灾村慰问灾民,查灾核灾,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和灾乡需求,帮助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四)村级灾害信息员如有灾情立即按照区安委办要求灾情上报格式(格式表在文后附件),上报灾情相关信息至乡应急管理所,统计上报灾情信息实行落实到人的原则。

四、应急准备

(一)建立乡、村两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各村配备一名灾害信息员。乡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除安排使用好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外,要安排好本级救灾业务工作经费。同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二)加强乡、村两级救灾通讯网络建设和管理,为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通信和信息服务,确保24小时以内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五、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政府组织实施,并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政府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如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灾情的统计和报告。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村级灾害信息员统计报乡汇总后逐级上报。汇总灾情后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紧急救援行动。

1、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协调民兵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道路、设施和线路的抢修;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征集,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助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助物资的安置、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助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新闻媒介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务根据灾情,必要时可以在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救助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六、附则

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裕安区单王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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