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预案】单王乡2024年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3-28 09:58 信息来源:裕安区单王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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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单王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工作原则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组织机构

2.2 成员单位

2.3 应急工作

3 报告与预警

3.1 风险分析与监测

3.2 预警

3.3 信息报告

3.4 应急处置

3.4.1 应急响应

3.4.2应急处置措施

3.4.3联动支持与保障

3.4.4应急结束

3.5后期处置

3.5.1善后处置

3.5.2评估总结

3.6应急保障

3.6.1通信保障

3.6.2队伍保障

3.6.3物资保障

3.6.4场所保障

3.7应急预案管理

3.7.1发布实施

3.7.2宣教培训

3.7.3应急预案演练

3.7.4应急预案衔接

3.8附件

4 专项应急预案

5其他应急预案及支撑性文件

1 总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1.1 目的依据 提升本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减轻事故灾害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六安市裕安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规、文件制定。

1.2 适用范围 本乡镇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

1.3 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以人为本、防救结合、快速高效。

    2应急指挥体系

    2.1组织机构

设立单王乡应对突发事件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兵(乡党委书记) 张弛(乡长)。

副组长:汪仁国、戚大发、吴思永。

成员:陈久员杨继美吴军毛韶坤许展沈丹、罗小龙、杨正。

领导组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本乡镇应急管理机制;组织编写、修订本乡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并督促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预警行动、先期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组织做好应急设备维护以及应急物资管理、使用和发放;开展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

乡应急所承担负责收集汇总本地区发生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事故的突发事件信息,并按规定上报;审核本乡镇应急预案并指导所辖村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生产安全类应急预案演练及宣教培训工作。

    2.2成员单位

    宋恩辉  (党政办副主任、人社所所长)

孙多奎  (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

    李庆功  (财政所所长)

田绪文  (建设所所长)

蔡润龙  (乡村振兴站站长)

董其德  (农管站站长)

汪绪胜  (社会事务办主任)

秦一杰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侯广汉  (文广站站长)

殷安彬  (自然资源管理中心所所长)

   (砂石站站长)

   (司法所所长)

赵以东  (项目办主任)

   (计生办主任)

刘大军  环保办主任

   (新安市场监管所所长)

    胡光灿  (顺河城管中队队长)

   (派出所指导员

谢承军  (农综站站长)

      程卫如  (卫生院院长)

      王庆江  (中心校校长)

      张道友  (应急所所长)

谢成荣  (电管站书记)

      张亚辉  (胡台村书记)

付以磊  (郭店村书记)

汪习俊  (双桠村书记)

王先群  (张集村书记)

程江如  (汤楼村书记)

胡贤杨  (梁泊村书记)

程爱如  (太平村书记)

程巨德  (荣店村书记)

贺明胜  (张祠村书记)

王之汛  沙河村书记)

王胜明  (前楼村书记)

陈海燕  (福和村书记)

董德峰  (宁沟村书记)

宗训  (王拐村书记)

   (王楼村书记)

袁小虎  (东湾村书记)

   (张湾村书记)

2.3应急工作

单王乡应对突发事件领导组”设6个行动小组并明确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主任担任组长,成员从乡镇党政办工作人员、宣传组织、文广站、应急所等站所抽调。

应急处置组(设4个小组) 按照突发事件的分类分别由应急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院长等担任组长,成员从应急所、消防站、城管中队、环保中队、建设所、国土所、市场监管所、水利站、社会应急力量、各村等单位抽调。

治安交通保障组 由派出所相关负责人担任组长 成员从派出所、区交警交通主管单位、城管中队、各村居抽调人员组成。

医疗防疫组:由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组长 成员从城管中队、环保中队、社会应急队、各村居抽调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由社会事务办办主任担任组长,成员从办公室、应急所、财政所、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等站所抽调。

善后处置组:根据突发事件事件性质由相应的站所负责人担任、成员根据需要从民政办、应急所、环保中队、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各村等抽调组成。

3 报告与预警

3.1 风险监测与分析

本乡主要面临水旱等气象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

由各村灾害信息员担任基层自然灾害、事故风险监测工作;村卫生室村医担任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监测工作;各村社会治理网格员担任社会安全事件风险监测工作;各村两委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各自包片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工作。包村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承担各村突发事件风险研判、各类隐患报告、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村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村,直单位关于各类风险监测、研判、化解等工作报告,及时解决公共安全事件风险监测、研判、化解处置等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协助上级单位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3.2应急值班,乡机关实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节假及重点敏感日期间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由党政办提前安排报乡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各村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乡党政办值班电话0564-2381412。

3.2 预警

1)灾害预警信息一般有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发出,收到预警信息后,基层单位要通过应急广播、微信、入户、声音警报等多种方式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户、到人,对养老院、幼儿园、民宿经营、农业生产等主体要明确由主管单位、包片人员通知到位,对年老体弱等群体要按照网格包保的要求通知到人。

2)预警响应机制:针对上级单位发出的灾害预警信息,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乡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各应急工作组人应迅速调整工作状态到岗待命;②针对预警信息内容,乡应急领导小组有关副组长要充分结合本乡实际、风险研判本乡可能出现的最大化灾害,并牵头检查本地有关应急物资、装备的有效性并有针对性的前置;③根据上级要求和风险发展态势,依法采取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使用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④对需要转移的人员要明确转移路线、地点、方式及有关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疏散、撤离,并予以妥善安置;⑤组织有关人员对加油(气)站、农业生产主体、教育培训机构、医院、养老院、地下空间、排涝设施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开展安全巡查;当确认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3)预警解除:根据上级部门发布预警解除信息,利用各种有效通讯渠道,由预警信息通知人(谁通知谁解除的原则)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相关区域和人员,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当各类风险监测人员发现风险、隐患、灾情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向乡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能立即处置的要立即处置。鼓励村居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在各村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布信息报告方式。

1)基层信息报告:

社会安全类信息报告电话:0564-3952062

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事故类信息报告电话:应急所电话 负责人电话:0564-2382500

公共卫生信息电话:卫生院电话负责人电话:0564-2381490

以上信息均可以通过乡值班电话报告:0564-2381412

紧急情况下直接拨打:119  110 120 12350直接报警。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风险隐患(事故、事件)发生的事件、地点、已经造成的后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需要援助的事项等。

(2)上级信息报告:当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后,乡带班领导应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核实,初步核实后立即向乡主要领导汇报,敏感特殊时期和有人员伤亡、较大涉险事件由乡主要领导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由值班人员按照事故(事件)性质向区直有关单位报告,其他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和区直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报告信息主要为: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处置措施、需要支援帮助事项等。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县区(乡镇)的要安排人员先行通知。

4应急处置

4.1应急响应

(1)事发单位(或事发区域管理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力量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隔离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病人,组织医疗救护,加强个体防护;向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引发的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2)事发地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要根据预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或按照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预案或上级的决定、命令,调动应急力量应急处置队伍名单见附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4)响应分级 ①二级响应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3人以下涉险事件由相关领域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②一级响应 造成人员伤亡或5人以上涉险事件的、特殊敏感时期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由乡镇主要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4.2应急处置措施

乡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了解情况,对可以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突发事件,在上级救援力量没有到达之前由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驻乡专业处置力量、民间救援队伍采取先期处置行动。

警戒疏散:应根据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设置警戒区域,设立便于救援装备、救援人员进出的救援通道,应安排专人确保进出通道畅通。组织人员将受影响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

抢险救援:对受伤、被困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在可能的情况下控制、排除险情,防止衍生事故发生。

转移安置。对被转移 安置人员由后勤保障组确保转移人员所需工具、基本生活需求及医疗需求,转移安置场所应提前确定(清单附后)

4.3联动支援与保障

在收到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综合协调组应根据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的指令及时通知乡应急处置小组和乡域内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乡应急处置小组应将事故发生情况和应急处置等情况简要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根据区乡预案规定将现场处置权移交,乡应急处置小组全力做好保障、配合工作。

4.4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区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指挥机构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恢复重建

5.1善后处置

由乡应对突发事件领导组善后处置组牵头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配合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尽快恢复供电、供水、交通、医疗、商贸行业系统正常运行,指派工作组进村帮助、指导各村开展恢复性生产。

5.2 评估与总结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确定相应单位和人员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事故(事件)调查评估工作,乡本级同时开展突发事件应对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向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做好持续整改提升工作。

6 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乡应急联络通讯录,24小时保持与区委区政府应急通讯畅通,各村居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汛期、森林防灭火等重点时段期间应加强应急联络。

6.2队伍保障 乡组建由机关工作人员、驻乡站所人员、医务人员、物业服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企业专兼职救援人员、消防救援、民间救援队伍等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救援队伍承担乡域内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救援处置行动(名单见附件,队伍名单每年动态调整)。

6.3 物资保障 根据本乡镇面临的灾害风险和上级要求,分年度按照轻重缓急、经济适用的原则采购应急救援装备,救援装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分类管理(乡本级应急物资、装备清单见附件)

7应急预案管理

7.1发布实施 本预案经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由乡党政办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并向区政府备案。

7.2 宣教培训 预案印发后每年组织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村居工作人员、有关企业、辖区群众开展一次宣教培训。

7.3应急预案演练

乡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主要演练内容为防汛、火灾、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演练形式以实战演练为主、桌面演练为辅。

7.4 本预案为本乡镇综合性应急预案,各事故应对牵头单位可以牵头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有效衔接。各行动小组要根据职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场景预先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简易实用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

8附件

8.1本乡镇乡镇区划图及网格管理图

8.2本乡镇防汛抗旱形势图

8.3 本乡镇风险点分布及应急疏散示意图

8.4重点人员转移责任清单

8.5应急物资清单

8.6应急队伍花名册

8.7应急联络通讯簿

8.8应急处置流程图

 

 

裕安区单王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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