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单王乡森林防火、秸秆禁烧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9 10:41 信息来源:裕安区单王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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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0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

现将《单王乡森林防火、秸秆禁烧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裕安区单王乡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单王乡森林防火、秸秆禁烧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禁烧秸秆、杂草、垃圾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推行农业绿色发展,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单王乡实际,按照网格化监管的原则,制定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其他成员及生态护林员。

二、考核办法

秸秆禁烧工作采用百分制办法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禁烧工作的组织保障、禁烧成效两部分。

(一)考核内容与分值

1、组织保障(35分)

(1)加强组织领导(5分)。各村要成立村书记为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秸秆禁烧工作及时做出部署,得5分。未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能做出禁烧工作部署的,扣4分。

(2)建立秸秆禁烧责任体系(3分)。建立乡、村二级禁烧工作网格化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得3分。未签订责任状扣1分;未落实到人扣2分。

(3)加强现场巡查与处置工作(10分)。各村要组织成立秸秆禁烧应急处置小分队,巡查并及时处置秸秆焚烧状况。村干部和应急处置小分队,必须保持24小时在位并保持电话畅通。未成立应急处置小分队的扣5分;未能巡查并不及时处置火情的,每次扣5分,扣完24分为止。

(4)生态护林员日常考勤(14分)。具体由护林员所负责的区域包组干部负责考勤,主要是护林员每天工作的上岗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以图片或视频的方式发到村微信群,每天分时段对巡逻巡查情况进行上报,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上报,不必每天到村部签到。乡考评时以村每天对护林员的上报情况统计核算工时,兑现工资。

(5)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3分)。各村要认真开展禁烧宣传工作,发放、张贴宣传单及悬挂宣传条幅,采用大喇叭(建议每天广播一次)、微信或入户等形式进行宣传,对放羊户、夜间逮动物户签订承诺书,要留下影像资料。没有开展禁烧工作,无宣传单、没悬挂宣传条幅的,扣3分;。

2、禁烧成效(65分)

(1)市、区通报和乡巡查结果(40分)。受到国家卫星监测通报的,直接扣除40分。被市环保监控定位通报的每次扣10分,扣完40分为止;乡巡查中发现火点,每一处扣2分,扣完40分为止。

(2)应急处置响应(25分)。在相关部门巡查、APP推送着火点后,各村要在15分钟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并在30分钟内上报处置情况。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赴现场处理的,每次扣5分,扣完25分为止,对不去现场扑灭火情的,一次直接扣除25分,可累加扣分。

(二)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以乡政府环保所日常记录为主,年终汇总。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各村进行奖惩,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1000元,从“三资”账户划拨,同时在村干部绩效工资中扣除50元/分,村护林员按实际年度工资比例折扣。高于90分的村,每高1分奖励600元(该方案以700人口村庄为基数,奖励金额按实际人口对应)。

2、着火点市、区级通报的,每月中一次扣除绩效工资50元,两次扣当月绩效工资,三次扣除三个月绩效工资;三次以上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每次找到放火者上报乡政府的不计算,但1项执行);卫星监控通报的,村干部不享受绩效工资,同时在分拨村级经费时,给予减半处理,情节严重影响全区的,不予以拨付经费。

3、生态护林员有事要向村主要领导请假,准假后方可进行,否则将视为矿工,并视情进行处理。

4、在本级或上级督查和检查中发现护林员不在岗不在位或有火情不到场,电话联系不上的将视为矿工,将扣除相应工时。

5、对村干部工作中玩忽职守,未能贯彻、落实、部署好秸秆、杂草、垃圾禁烧工作的,建议纪检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本办法自2020年9月10日起实施(原办法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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