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基层财务规范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6 09:25 信息来源:裕安区分路口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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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现将分路口镇《2023年基层财务规范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对照执行。

裕安区分路口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6日




分路口镇2023年基层财务规范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执行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和财务规范化建设,确保我镇经济健康平稳运行,根据《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财经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为基础,切实规范财务管理活动,建立细致、严谨、科学的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将财务管理工作的服务职能与单位的各类经济活动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应有的价值。

二、实施目标

通过在全镇开展“基层财务规范年”活动,全面提升本镇及各村(居)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推进财务管理规范体系的完善和有效实施,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进一步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服务于本镇整体工作和经济发展。

三、实施范围

镇机关以及15个村(居)。

四、总体要求与原则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化管理为核心,全面排查镇机关、各村(居)财务管理中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本次财务规范年活动原则是: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此项工作,负责本镇范围内财务管理规范工作。

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既要全面排查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又要对近年来巡查、审计、检查等反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的放矢。

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健全完善财务管理体系。

五、财务管理规范重点

(一)严格执行预算。预算编制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和预算绩效管理。做到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项目和政策支出必须设定相匹配的预算绩效目标,重大项目、政策支出必须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得擅自设立账户。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不得将财政性及其他相关资金借给企业和个人。凡重大项目资金支出均须按程序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二)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要严格按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发放职工福利等,严禁虚报、挪用、挤占、截留。

(三)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决策部署,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持续强化单位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四单合一”制度,严控接待标准、陪同人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和管理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加大保留车辆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加强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从严控制会议和培训数量、时间、规模、规格等。实行会议、培训年度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召开和举办,控制会议和培训数量、时间和规模。严禁列支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加强培训管理,严格控制外出考察人数、天数和路线,外出考察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积极培育勤俭节约的机关文化,控制办公费用。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严格控制用水、电、油等消耗,节约办公经费支出。

(四)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全镇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资产配置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资产使用应当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使用流程,加强产权保护,推进相关资产安全有效使用。资产处置根据履行职能、事业发展需要和资产使用状况,经集体决策和履行审批程序,依据处置事项批复等相关文件及时处置。资产监管实行信息化管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资产卡片台账,申报资产处置事项,编制资产年度报表,实现单位资产全口径动态监管,确保账卡、账实、账账相符。

(五)严格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皖财购〔2021〕672号)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且未履行追加程序的,一律不准发生采购支出。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执行采购验收程序,加强采购资金拨付审核。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插手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严禁通过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采购、擅自变更采购方式。

(六)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交通补贴、伙食补助,严禁擅立名目发放奖金。严禁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违规发放福利。严禁变通途径发放奖金福利。

(七)严禁私设“小金库”。履行“小金库”承诺公示及季度报告制度,所有资金收支管理必须公开透明,严禁通过截留或隐瞒出租收入、捐赠收入、手续费收入等渠道私设“小金库”。严禁利用套取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形式私设“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

(八)严禁公款赠送礼金礼品。严禁用公款购买健身卡、会员卡、购物卡、代币券、土特产等相互赠送。严禁借召开会议、培训、举办活动等机会发放各类纪念品。

(九)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核定的限额举借债务,债务资金不得挪用或改变既定用途,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或楼堂馆所建设。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十)严格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和农村“三资”管理和监督,重点检查财务管理不规范,多头开设账户,运营管理、收益分配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白条支付、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

(十一)严格财政票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等相关规定管理财政票据,严格非税收入、农村集体“三资”等财政票据申领、使用和核销,票据管理实行“凭证申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发挥“以票管收、以票促收”作用。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保管、缴销、审核等制度,严格按照票据的适用范围,规范、合法地使用财政票据,禁止混用或串用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税务发票、“三资”票据以及其他财政票据,禁止转让、出借、代开收入票据。严禁使用非法票据,严禁收费不开票。

(十二)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稳定财务人员队伍,适时开展财务人员培训,增强财务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帮助财务人员解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预算绩效管理、预算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实际操作中相关疑难问题,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7日至4月16日)

一是强化工作谋划。镇机关及各村(居)要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安排部署,关注财务规范重点内容,迅速采取行动,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二是制定具体方案。针对排查重点,镇要制定具体方案,确定专人牵头,逐项对标梳理,查摆问题。三是动员部署。镇政府将从全镇层面进行部署推进,镇机关及各村(居)要针对本单位财务现状认真分析,自我解剖。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7日至7月16日)

一是全面自查。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镇机关以及各村(居)全面梳理本单位2020年以来财务中存在不规范问题,全面起底,建立问题清单。二是落实问题整改。对照问题清单,特别是2020年以来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彻底整改,并针对问题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17日至10月31日)

一是建章立制。镇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的基础上,深入思考,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二是总结成果。镇对财务规范年活动中围绕开展部署、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和建章立制4个方面及时总结。三是以案促改。对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回头看”,督促并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假整改”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依规依法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财务规范年活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由镇纪委、镇财政所统一协调,镇直单位、村(居)各负其责,共同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抓本级、带系统,促进基层财务规范年各项工作。

(二)注重协同联动。镇机关以及各村(居)要做好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财务规范工作。要加强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有效衔接,一体推进,形成合力。

(三)严肃工作纪律。基层财务规范年活动,镇机关及各村(居)要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做真做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在自查问题时要举一反三、严谨细致,敢于发现问题、直面问题,清单化整改,杜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查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附件:基层财务规范年实施方案情况问题表

附 件

基层财务规范年实施方案情况问题表

问题类型

具体问题

问题表述

整改举措

整改时限

完成情况

执行预算情况

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

 

 

 

 

未落实预算执行约束情况

 

 

 

 

未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未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情况

 

 

 

 

未落实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

 

 

 

 

未落实重大项目资金支出报批管理情况

 

 

 

 

其他

 

 

 

 

专项资金管理

虚报、挪用、挤占、截留专项资金情况

 

 

 

 

其他

 

 

 

 

问题类型

具体问题

问题表述

整改举措

整改时限

完成情况

“三公“经费管理

未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情况

 

 

 

 

未落实公务接待“四单合一”制度情况

 

 

 

 

未落实公务用车管理情况

 

 

 

 

其他

 

 

 

 

国有资产管理

未落实按规定配置、使用国有资产情况

 

 

 

 

未落实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

 

 

 

 

其他

 

 

 

 

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

未落实按规定编制采购预算情况

 

 

 

 

未落实不得规避政府采购、擅自变更采购情况

 

 

 

 

其他

 

 

 

 

问题类型

具体问题

问题表述

整改举措

整改时限

完成情况

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情况

未落实按规定发放津补贴、奖金情况

 

 

 

 

其他

 

 

 

 

 

 

私设“小金库”情况

 

 

未落实履行“小金库”承诺公示及季度报告制度情况

 

 

 

 

未落实不得单位存在“小金库”情况

 

 

 

 

其他

 

 

 

 

公款赠送礼金礼品情况

未落实严禁公款赠送礼金礼品情况

 

 

 

 

其他

 

 

 

 

政府性债务管理

未落实按规定不得挪用或改变债务资金既定用途情况

 

 

 

 

未落实按规定不得为外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情况

 

 

 

 

其他

 

 

 

 

 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

未落实按规定公开村级财务情况

 

 

 

 

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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