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基层财务规范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现将分路口镇《2023年基层财务规范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对照执行。
裕安区分路口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6日
分路口镇2023年基层财务规范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执行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和财务规范化建设,确保我镇经济健康平稳运行,根据《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财经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为基础,切实规范财务管理活动,建立细致、严谨、科学的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将财务管理工作的服务职能与单位的各类经济活动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应有的价值。
二、实施目标
通过在全镇开展“基层财务规范年”活动,全面提升本镇及各村(居)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推进财务管理规范体系的完善和有效实施,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进一步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服务于本镇整体工作和经济发展。
三、实施范围
镇机关以及15个村(居)。
四、总体要求与原则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化管理为核心,全面排查镇机关、各村(居)财务管理中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本次财务规范年活动原则是: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此项工作,负责本镇范围内财务管理规范工作。
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既要全面排查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又要对近年来巡查、审计、检查等反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的放矢。
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健全完善财务管理体系。
五、财务管理规范重点
(一)严格执行预算。预算编制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和预算绩效管理。做到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项目和政策支出必须设定相匹配的预算绩效目标,重大项目、政策支出必须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得擅自设立账户。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不得将财政性及其他相关资金借给企业和个人。凡重大项目资金支出均须按程序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二)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要严格按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发放职工福利等,严禁虚报、挪用、挤占、截留。
(三)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决策部署,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持续强化单位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四单合一”制度,严控接待标准、陪同人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和管理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加大保留车辆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加强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从严控制会议和培训数量、时间、规模、规格等。实行会议、培训年度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召开和举办,控制会议和培训数量、时间和规模。严禁列支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加强培训管理,严格控制外出考察人数、天数和路线,外出考察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积极培育勤俭节约的机关文化,控制办公费用。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严格控制用水、电、油等消耗,节约办公经费支出。
(四)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全镇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资产配置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资产使用应当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使用流程,加强产权保护,推进相关资产安全有效使用。资产处置根据履行职能、事业发展需要和资产使用状况,经集体决策和履行审批程序,依据处置事项批复等相关文件及时处置。资产监管实行信息化管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资产卡片台账,申报资产处置事项,编制资产年度报表,实现单位资产全口径动态监管,确保账卡、账实、账账相符。
(五)严格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皖财购〔2021〕672号)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且未履行追加程序的,一律不准发生采购支出。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执行采购验收程序,加强采购资金拨付审核。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插手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严禁通过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采购、擅自变更采购方式。
(六)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交通补贴、伙食补助,严禁擅立名目发放奖金。严禁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违规发放福利。严禁变通途径发放奖金福利。
(七)严禁私设“小金库”。履行“小金库”承诺公示及季度报告制度,所有资金收支管理必须公开透明,严禁通过截留或隐瞒出租收入、捐赠收入、手续费收入等渠道私设“小金库”。严禁利用套取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形式私设“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
(八)严禁公款赠送礼金礼品。严禁用公款购买健身卡、会员卡、购物卡、代币券、土特产等相互赠送。严禁借召开会议、培训、举办活动等机会发放各类纪念品。
(九)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核定的限额举借债务,债务资金不得挪用或改变既定用途,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或楼堂馆所建设。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十)严格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和农村“三资”管理和监督,重点检查财务管理不规范,多头开设账户,运营管理、收益分配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白条支付、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
(十一)严格财政票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等相关规定管理财政票据,严格非税收入、农村集体“三资”等财政票据申领、使用和核销,票据管理实行“凭证申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发挥“以票管收、以票促收”作用。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保管、缴销、审核等制度,严格按照票据的适用范围,规范、合法地使用财政票据,禁止混用或串用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税务发票、“三资”票据以及其他财政票据,禁止转让、出借、代开收入票据。严禁使用非法票据,严禁收费不开票。
(十二)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稳定财务人员队伍,适时开展财务人员培训,增强财务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帮助财务人员解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预算绩效管理、预算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实际操作中相关疑难问题,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7日至4月16日)
一是强化工作谋划。镇机关及各村(居)要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安排部署,关注财务规范重点内容,迅速采取行动,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二是制定具体方案。针对排查重点,镇要制定具体方案,确定专人牵头,逐项对标梳理,查摆问题。三是动员部署。镇政府将从全镇层面进行部署推进,镇机关及各村(居)要针对本单位财务现状认真分析,自我解剖。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7日至7月16日)
一是全面自查。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镇机关以及各村(居)全面梳理本单位2020年以来财务中存在不规范问题,全面起底,建立问题清单。二是落实问题整改。对照问题清单,特别是2020年以来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彻底整改,并针对问题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17日至10月31日)
一是建章立制。镇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的基础上,深入思考,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二是总结成果。镇对财务规范年活动中围绕开展部署、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和建章立制4个方面及时总结。三是以案促改。对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回头看”,督促并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假整改”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依规依法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财务规范年活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由镇纪委、镇财政所统一协调,镇直单位、村(居)各负其责,共同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抓本级、带系统,促进基层财务规范年各项工作。
(二)注重协同联动。镇机关以及各村(居)要做好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财务规范工作。要加强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有效衔接,一体推进,形成合力。
(三)严肃工作纪律。基层财务规范年活动,镇机关及各村(居)要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做真做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在自查问题时要举一反三、严谨细致,敢于发现问题、直面问题,清单化整改,杜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查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附件:基层财务规范年实施方案情况问题表
附 件
基层财务规范年实施方案情况问题表
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问题表述 |
整改举措 |
整改时限 |
完成情况 |
执行预算情况 |
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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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预算执行约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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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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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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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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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重大项目资金支出报批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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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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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管理 |
虚报、挪用、挤占、截留专项资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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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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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问题表述 |
整改举措 |
整改时限 |
完成情况 |
“三公“经费管理 |
未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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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公务接待“四单合一”制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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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公务用车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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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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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 |
未落实按规定配置、使用国有资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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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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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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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 |
未落实按规定编制采购预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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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不得规避政府采购、擅自变更采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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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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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问题表述 |
整改举措 |
整改时限 |
完成情况 |
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情况 |
未落实按规定发放津补贴、奖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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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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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小金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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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履行“小金库”承诺公示及季度报告制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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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不得单位存在“小金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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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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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赠送礼金礼品情况 |
未落实严禁公款赠送礼金礼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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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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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债务管理 |
未落实按规定不得挪用或改变债务资金既定用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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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按规定不得为外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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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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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 |
未落实按规定公开村级财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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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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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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