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分路口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11:15 信息来源:裕安区分路口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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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根据裕安委《关于印发<六安市裕安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裕安委〔2022〕1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分路口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裕安区分路口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分路口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查燃气使用安全隐患,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燃气使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燃气使用监管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推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应及时承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由镇建设所牵头,组织应急所、城管中队、派出所、徐集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单位,对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建设所、组织应急所、城管中队、徐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严格燃气市场准入,组织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由镇建设所牵头,应急所、城管中队会同文广站、中心校、卫生院、徐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等部门组织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宾馆酒店、学校、敬老院、医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三)全面排查整治小区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由镇建设所牵头,应急所、城管中队会同项目办、派出所、徐集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组织对裕龙星城等小区液化气瓶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液化气换气点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深入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由镇建设所牵头,应急所、城管中队会同项目办、派出所、徐集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组织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备保护方案。要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由镇建设所牵头,徐集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会同应急所、派出所、城管中队组织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售卖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由镇建设所牵头,应急所、城管中队会同徐集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村居要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加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监管,严厉打击流动经营、无证经营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宣传力度,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的配送车辆、配送人员、服务要求,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安检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落地落实液化石油气配送制度等管理创新举措。

三、进度安排

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1月)。各村居要进一步落实燃气安全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时限,细化举措,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2022年2月至3月)。各村居、乡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本行业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自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燃气运行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各村居、乡直有关部门对排查出来的燃气安全问题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整改要求,督促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动态更新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停业整顿、挂牌督办等手段方法,确保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各村居、乡直有关单位认真总结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路口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组”),镇建设所、镇应急所、徐集市场监管所为牵头单位,镇效能办、镇中心校、镇派出所、镇文广站、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镇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所。镇领导组会议定期召开,认真落实“镇负总责、村抓落实”工作机制,研究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工作。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村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各村要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广泛动员,倒排工期,将排查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落实时间节点,抓细抓实各项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燃气使用场所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建设所负责指导燃气安全使用牵头组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应急所、消防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的消防安全管理;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燃气安全使用工作;中心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燃气安全使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特种行业燃气安全使用工作,文广站负责指导宣传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镇纪委效能办负责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加强督促指导。镇政府将不定期对各村开展督促检查,对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和排查工作人员,要严肃问责。三个牵头单位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镇政府。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燃气安全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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