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裕安区分路口镇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5-01-08 10:47 信息来源:裕安区分路口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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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住房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2.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3.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4.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或者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占用的(已有安置房的除外);

5.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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