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住房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2.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3.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4.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或者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占用的(已有安置房的除外);
5.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