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丁集镇开展“四个安全小切口”专项整治及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丁办〔2024〕46号
各村、镇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裕安办【2024】33号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小切口”专项整治的通知;裕安办【2024】34号关于印发六安市裕安区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裕应急【2024】42号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冬季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筑牢一线员工的生命安全防线,强化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丁集镇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四个安全小切口”专项整治及打击危险化学品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请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裕安区丁集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丁集镇开展“四个安全小切口”专项整治及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近期,市安委办在暗访检查时发现,企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员工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问题较为普遍,因防护不到位造成的机械伤害、高坠等伤亡事故也不在少数。为有效以“小切口”防范化解事故风险,保护群众特别是一线员工人身安全,同时岁末临近,元旦、春节假期将至,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促进丁集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两级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小切口”专项整治及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结合我镇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通过专项治理,全面规范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的使用与管理,筑牢一线员工的生命安全防线,有效维护生产一线环境安全;建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市场运营规范有序、制度严明、安全无事故。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1.建筑施工、高空作业、电力检修、桥梁水利建设、物流仓储、农民自建房等各重点行业领域需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的作业现场;2.取证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油漆(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3.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药物原料等行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营单位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或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产品的行为;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场所“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经营或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
四、整治内容
(一)全面摸排。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对在用、备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进行全面自检,严把质量关,建立清单台账,认真落实购买、验收、保管、发放、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规范劳保用品的提醒力度,有效减少违章作业行为;2.危险化学品储存与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是否符合分类、分区、分库储存原则,严禁混存。储存场所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储存要求,是否安装有相应的监测和控制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危险化学品储罐、仓库等设施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消防设施与器材配备,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要求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消防设施与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与器材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能够正常使用;火源与电源管控。是否严格控制火源,严禁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内吸烟、动火作业,如需动火,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是否符合防爆要求,电线电缆是否穿管保护,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3.全面排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以各村为单位,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尤其是对废弃房屋、出租房屋、商超、闲置厂房、偏僻住户和长期从事或有组织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户进行重点排查,防止利用闲置厂房、库房、超市和闲置民房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活动。对排查出的化品储存使用企业、油漆店逐一检查,建立清单,发现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和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严肃惩处,该撤销许可的要撤销许可,该实施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排查结果要上报镇综合执法大队。
(二)开展专项检查。1.各主管部门要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质量、使用与管理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建筑施工、生产制造等劳保用品使用面广的行业领域要开展集中排查,对反复出现不使用或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要深挖根源,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屡查屡犯或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罚,通过严格执法,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2.开展对危险化学品、油漆店、烟花爆竹专营店的全面执法检查,由镇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镇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危经济处罚的要实施经济处罚,该停业整顿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提升。1.各村、镇相关部门要针对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找准原因,制定对策,着力构建工作长效机制。2.镇安办要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台帐,消除隐患,确保闭环,并按要求反馈至区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协作配合。1.各村、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和行业特点,认真动员部署,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广泛宣传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和使用规范。提高企业和员工对劳保防护用品的认识和了解。要督促指导企业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使用要求、注意事项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加强对一线员工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提醒力度,有效减少违章作业行为;2.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定职责,联合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认真落实整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因监管缺位、工作不实、打击不力等,导致我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四安小切口”检查要点提示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附件1
“四安小切口”检查要点提示
一、安全帽方面。详细查看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检查是否来源正规、质量达标;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帽,帽带是否系紧,安全帽是否在头部稳固,安全帽的佩戴角度是否合适。
二、安全带检查。仔细核查安全带的标识,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使用期限等信息是否清晰完整;检查安全带的织带、卡扣等部件是否牢固可靠,有无磨损、变形等情况;检查安全带是否高挂低用,是否固定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三、安全绳检查。检查安全绳的直径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外皮有无破损、老化现象;检查安全绳的连接部件,如挂钩、锁扣等是否灵活可靠;检查安全绳的使用长度和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打结或过度扭曲,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受力均匀。
四、安全网检查。检查安全网是否破损、漏洞,覆盖范围是否全面,是否能够有效拦截人员或物体的坠落;检查安全网与建筑物等支撑结构的连接是否牢固,系绳是否符合规定的强度和长度要求;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对安全网开展日常检查,是否及时修复或更换破损的安全网。
附件2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带药检维修设备设施。
三、职工自行携带工器具、机器设备进厂进行涉药作业。
四、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
五、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
六、工(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防护屏障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
七、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
八、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或者违规私搭乱建。
九、工厂围墙缺失或者分区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
十、将氧化剂、还原剂同库储存、违规预混或者在同一工房内粉碎、称量。
十一、在用涉药机械设备未经安全性论证或者擅自更改、改变用途。
十二、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的存储能力与设计产能不匹配。
十三、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四、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许可证。
十五、生产经营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或者生产使用违禁药物。
十六、分包转包生产线、工房、库房组织生产经营。
十七、一证多厂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
十八、许可证过期、整顿改造、恶劣天气等停产停业期间组织生产经营。
十九、烟花爆竹仓库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或者生产经营违禁超标产品。
二十、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