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丁集镇民政办
一、机构职能
1、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我乡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救灾救济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申报、发放、管理救灾款物;募捐,接受和分配救灾捐款;指导灾区生产自救;负责五保户给养工作;负责困难户救济。
3、负责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和全乡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维护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对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
4、负责拥军优属、优抚、抚恤、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双拥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工作。
5、指导农村开展村民自治建设。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村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线变更的申报。
7、负责民间组织,社团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乡民间组织和社团,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婚姻登记、弃婴收养、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
9、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和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配置
机构负责人:王世勇 民政办主任
工作人员: 张衡 民政干事
张静 民政干事
办公地址:丁集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内南边第一间 民政办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4-2213809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15-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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