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丁集镇2022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2 17:05 信息来源:裕安区丁集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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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现将《丁集镇2022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裕安区丁集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丁集镇2022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对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丁集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长双组长制,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站所、医院、学校、派出所和各村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牛成军同志兼任。

三、工作职责

(一)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全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审议批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落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应急事件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村和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件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完成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镇食安办

1)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承担全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工作;指导各村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与安办一起负责实施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指导和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对食品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审核和经营许可;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出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配合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及无照经营行为,以及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配合政府组织实施食品监管工作。

2.固镇市场监管所

配合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开展食品污染监测与评价;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配合对食品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案情,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查处,坚决遏制本地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校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就餐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4.派出所

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5.各行政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和升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社会提供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治疗急重伤病员的医疗机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人数、原因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五、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发生的轻重、缓急程度不同,确立为四个等级。

四级事故(又称一般严重事故):造成人员中毒10人以下,中毒轻微,没有人员死亡,确定为四级事故。

三级事故(又称比较严重事故):造成人员中毒10人以上30人以下,没有人员死亡,确定为三级事故。

二级事故(又称相当严重事故):造成人员中毒30以上50人以下,没有人员死亡,确定为二级事故。

一级事故(又称特别严重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50人以上,确定为一级事故。

(二)责任划分

1.餐饮业食物中毒,由卫生院牵头,联系区食安办和卫健委、疾病控制中心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2.学校食堂食物中毒,由相关学校牵头,卫生院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3.流通环节引起的食物中毒,由市场监管所牵头,卫生院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4.初级农产品和农药、水产品引起食物中毒,由牵头,卫生院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5.建设工地等集体用餐引起的食物中毒,由镇建设所牵头,卫生院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其它食物中毒,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应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效率。

(三)实行主管与分级响应

为科学、经济、有效地处理事故,食安办根据事故等级、发展趋势及控制的程度,及时将情况上报政府,由政府根据事故等级情况建立相应的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整响应级别或结束响应。

1.四级响应

根据某个地区、单位出现食物中毒上报的情况,如发生的是一级事故,指挥部根据中毒情况,决定由何部门牵头,何部门配合,启动四级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其他副职人员应迅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联系120救护车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中毒者。

2收集、分析事故原因,通报有关信息,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3各相关部门按相应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调查并提出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5处理事故发生的善后工作。

2.三级响应

发生三级事故后,经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在坚持四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专家组赶赴现场,进行前处理。

2维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破案。

3防止事态扩大,做好群众的工作。

4做好相关材料,上报区食安办备案。

3.二级响应

发生二级事故后,经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三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工作人员进驻事故地点开展工作。

2迅速上报区食安办,由区食安办组织相关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来处置。

3封阻事故周边地区,严格落实各项有效措施。

4联系和调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指挥,确保随叫随到。

4.一级响应

发生一级事故后,指挥部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二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所有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联系公安派出所,采取必要措施。

3做好宣传、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等工作;

4做好死者的安置工作。

(四)处置程序

1.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0564-2211198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联络员和联系电话,报食安办备案。

2.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确认以及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启动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根据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后,指挥和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3.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专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2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中毒病人。接受抢救中毒病人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治疗进展情况。

3组织专家对中毒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下一步防范措施。

4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向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发布”的原则和规定程序,信息内容应经发布单位领导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以单位名义发布。

5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人民政府,并抄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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