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平桥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8 09:44 信息来源:裕安区平桥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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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办〔2024〕16号


各社区(村),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平桥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党政办公室

                                                  202428日       

 

 

平桥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病人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乡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平桥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严俊君任组长,副乡长方策策和政法委员崔明明分别担任副组长,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残联、人社、司法等部门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综治中心,由杨谋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部门职责

(一)综治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乡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乡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二)派出所: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社区(村)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救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三)民政办:负责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督促指导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四)卫生院: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积极开展医疗救治、病员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

(五)残联:负责排查掌握本系统中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底数,将基本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向符合残疾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发放该病人的残疾人证件。

(六)社保所:负责制定和完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保政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做好该类病人的医疗参保工作。按政策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在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为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该类病人提供就业服务。

(七)司法所:应加强与有肇事肇祸行为精神病人家属及监护人的联系,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法律援助。

(八)财政所:负责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救治经费。对无法查清原籍或外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发生的救治费用,审核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九)村居协助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向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本辖区内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生活救助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社区(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为基础,摸清底数;以建立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疗与监管的社会联动机制为根本,实施综合治理;以提高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与医疗为手段,改善和稳定患者病情;以全面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管为重点,强化管理工作;以增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处置工作为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完善措施,认真履职。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对本实施方案的细化,制定出台具体落实措施;各社区(村)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依法操作,注重配合。各部门在实施服务管理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护精神疾病患者个人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发现、评估、服务、管理、信息报告等环节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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