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解读】关于《平桥乡2023年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13 10:42 信息来源:裕安区平桥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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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我乡辖区大多位于城区,辖区居民民养犬数量多,携犬出户不束犬绳、不及时清理犬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突出,同时流浪犬数量多,缺少有效管理和整治,流浪犬伤人事件屡有发生,这些问题扰乱了公共安全秩序,市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据市疾控中心统计,2018年全市注射人用狂犬疫苗人数为2.1万人左右,2019年全市注射人用狂犬疫苗人数为2.5万人左右,2020年上半年全市注射人用狂犬疫苗人数为1.4万人左右,呈逐年增长趋势。如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也对养犬管理方面提出新的要求,亟需养犬管理方面的工作方案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19号转发公安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工作的意见》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皖公通〔2019〕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乡文明养犬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经充分调研于2023911日牵头起草了《方案》9月12日—1012向各村居各部门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异议,2023年1013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以政府正式文件发布执行。

四、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贯彻落实《裕安区养犬管理条例》为主线,坚持“ 从严限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 ”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模式着力推进重点区域养犬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养犬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依法、文明、清洁、规范”的养犬环境,提升我乡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整体水平。

五、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群众支持满意的养犬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养犬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遏止市城区养犬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六安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捕捉收容流浪犬、烈性犬和狂犬,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引导犬主依法进行犬只免疫并办理。重点整治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绳)牵引,携犬出户不及时清除犬便,携犬(除导盲犬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六、主要内容

《方案》的制定主要确定了工作目标,为接下来乡镇的养犬管理工作提供文件指引,并且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避免了部门间职责重叠的情况;规范了领导小组、养犬标语、承诺书、登记表等要素。 《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协作配合,树立一盘棋思想,工作中及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先行受理取证,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及时予以移交,严禁推诿扯皮。

七、创新举措

1.根据我实际,成立平桥乡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辖区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编写《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领导号召广大群众,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自觉遵守养犬法则。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目前在养犬管理方面未出台相关法规,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依法规范养犬行为,明确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制度体系,对于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意义重大,十分必要。下一步,我乡将严格落实《方案》加强协作配合,加强督导检查,切实解决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问题,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政策咨询机关:平桥乡综治中心   解读人:杨谋发   联系电话:0564-512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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